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
www.nj64.cn
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有效的协助事故的处理,也是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宣判结果的重要依据。可以很好的维护事故双方的权益。在经过交警部门专业的勘察、判断后,一般情况下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是合法合理的,但是一旦您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呢? 为您整理了以下的法律知识。
一、事故认定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比例是否划等号,法院应当依据但不能绝对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判决责任方承担同等比例的赔偿,应不同案例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确实不合理、不公正,法院有权利在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前提下,根据自由裁量权,适当判决责任方在原有责任基础上增加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如认定部分责任的,可以判决承担50%的责任;认定同等责任的,可以判决承担70%的责任),这样判决,既是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权、“否定”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又是对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的一种法律关怀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一种制度保障。
二、当事人提出申请复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提出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认定的。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3、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信作为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赔偿权利人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因而,在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认定正确与否,往往成了各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只要当事人对该事故认定不服的,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交警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是一种鉴定结论。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法院做出新的责任认定,而不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为被告出庭应诉。
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如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相反的证据或者足以推翻其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在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各自的主张分别承担举证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中待证事实的真伪不承担举证责任。
3、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这是一个您都会非常头疼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我国法律上也有专门的规定,无论交通事故的哪一对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有异议,则在收到责任书三日内,向交管上一级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您还有任何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疑问,欢迎向网站律师进行咨询。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赔付标准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
·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年限应该怎么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责任方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给受害方给予一定...
·
微信和QQ等工具近几年已经成为人们之间沟通交流必不可少的工具
微信和QQ等工具近几年已经成为人们之间沟通交流必不可少的工具了。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微信都带给人们很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微信也给很多不法分子提供了诈骗...
·
普通的剐蹭交强险赔偿吗?需要怎么办理?
随着我国越来越快的经济发展,汽车也越来越多的走入我们的生活。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交通工具正被越来越多的家庭使用,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增长。普通的剐蹭...
·
民间质押按揭车违法吗
合法,但是借贷利息不可过高,民间借贷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月利率2%),受法律保护;约定年利率36%(月利率3%)以上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
·
道路交通四级残疾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道路交通四级残疾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道路交通四级残疾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
·
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吗?
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吗?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吗?只要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未年检就不是交强险中保险公司免责的条件,所以出事故时保险公司要赔偿...
·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
·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就自认为已经算是收房了,那到底交钥匙是否属于交房呢?其实有时候拿到钥匙后再去看房的话就会发现...
·
交通事故的发生之后,我们首先要进行责任的划分,对于不同的交通
交通事故的发生之后,我们首先要进行责任的划分,对于不同的交通事故来说,我们在进行划分责任的时候,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如果是存在车辆挂靠在单位的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