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一、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仅有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分别为: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仲裁费用由谁来交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受理费由仲裁申请人预交,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实际开支,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5日内预交。

处理结案后、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的原则,根据实际支出确定。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申诉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争议经调解解决的,仲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此外,对于职工当事人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决定可以减、缓、免交仲裁费。

综上所述,被辞退的员工赔偿按照工作年限赔偿,只要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的那么在辞退的时候都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赔偿,不足半年的应当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中,不仅有劳务关系还有劳动关系,因为签订的合同不一样,一个是劳务合同,一个是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


·劳务关系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劳务关系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


·一、培训就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是什么?
    一、培训就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是什么?1、内容不同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后还在住院的待遇是什么?
    工伤认定后还在住院的待遇是什么?工伤鉴定后继续住院的待遇就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怀孕期间病假工资规定2023是怎样的
    怀孕期间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


·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


·出差意外身亡是工伤吗?
    出差意外身亡是工伤吗?一、出差意外身亡是工伤吗?应该属于工伤!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在生活中,劳动者被辞退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辞退没有过错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反双方签署的合同的,还需要支付违约金。被辞退的员工...


·劳动者被厂里辞退工龄怎么算?
    劳动者被厂里辞退工龄怎么算?员工被单位辞退,领取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工龄是按照员工最后一次入职开始到员工离职时间计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实习期应注意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在校的大学生为了锻炼自己,往往会利用平时多余的时间去一些企业进行实习,但是如果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要离职时,离职的时候有工资吗...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