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什么情况下撤销劳动仲裁裁决
www.nj64.cn
什么情况下撤销劳动仲裁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
(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
(二)援引法条错误的;
(三)违反法律关于苏激励的规定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违反法定程序
违反法定程序主要是指:
(一)仲裁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二)违反了有关回避规定的;
(三)违反了有关期间规定的;
(四)审理程序违法等。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伪造证据是指制造虚假的证据,对证据内容进行篡改,使其与真实不符。如:制造虚假的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等等。伪造证据是违法行为,当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证据时,用人单位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包括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证明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等。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一)仲裁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受贿人以公开或者暗示的方式,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
(三)仲裁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
(四)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
对于劳动仲裁,如果该劳动仲裁还没有生效的话,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而要是劳动仲裁裁决已经生效的话,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怎么处罚
当今社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有些人员在进行竞争的时候,会通过行贿的这种不正当手法,为自己牟取利益。其实这种做法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生活当中,有些人在行...
·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一、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
培训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培训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死亡的话,可以算工亡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
·
石家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是在工地上也好还是在办公室也好,只要是在上班时间受伤或者是职业病都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是很多城市根据其发展水平的不同,其工伤鉴定标准不一样,自...
·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一、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
·
辞退员工补偿金与代通知金是否是一回事
辞退员工补偿金与代通知金是否是一回事一般不是一回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
·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
·
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怎么拿?
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怎么拿?一、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怎么拿?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平时本人的工资的60%来进行发放。病假期间的工...
·
因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因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1,如果职工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按照没坐...
·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