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肯赔偿怎么办?

一、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肯赔偿怎么办?1、双方协商可先行于对方协商。2、调解如果达不成协议,需要经交警事故科,会对你们双方进行责任认定,事故科会根据双方要求进行调解,并要求办理驾照和无证驾驶的罚款。2、提起诉讼如果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不能调解或调解失败、调解后责任方未按调解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庭的审理,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起诉时要写好起诉书,备好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误工证明等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各种证据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单位的还要准备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意外侵权伤害事故当中,不能说侵权人不想赔偿自己就无计可施了,虽然打官司对当事人来说可能耗费的时间比较长,但是,自己不能因为害怕麻烦就纵容了对方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不肯赔偿跟实在没有赔偿能力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
    一、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


·一、误工证明仅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吗?
    一、误工证明仅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吗?不是的,误工证明不仅能用于交通事故处理,还能用于在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的报销。误工费赔偿的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交...


·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出现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对事故做一个综合的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也会依此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提供...


·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


·一、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一、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


·输抚养权拒交儿子怎么办
    现今社会情况复杂,婚姻问题,家庭问题纷争不断,谁都想有子女继承香火,这就涉及到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子女的归属,如果遇到对方打官...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纠纷的,往往都是围绕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纠纷的,往往都是围绕最后的赔偿问题展开的。而此时可能其中一方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拿到最终的...


·交房其实也就是实际由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转移房屋的占有。但因
    交房其实也就是实际由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转移房屋的占有。但因为房屋不是货币,在占有的情况下不能等同于所有,因此之后还需要办理了房产证才能取得所有权。而...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谁陪?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谁陪?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