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www.nj64.cn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因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的工伤赔偿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劳动保障、保险、法院等部门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赔偿款支付凭证、员工家属收取赔偿款后的签字证明等资料,办理税前扣除手续。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税金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2、其他支出,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它费用(参照费用清单、医院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适当确定,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4、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职工年收入÷×误工天数或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误工天数(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陪护人原每天收入×护理天数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或者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护理天数或者每天100元,备注:【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
6、住宿费:在外地治疗时赔偿,当地治疗一般不赔偿;
7、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凭相关票据);
8、残疾赔偿金:
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59周岁以下,包含59周岁);
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指数(60至75周岁,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
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9、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特殊的参照辅助器材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受害人死亡,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关于税前扣除的这个问题,主要就是针对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如果不扣除这些必要的费用,就会额外加重企业的税收压力。不过,交通事故跟公司没有直接关系的话,公司也不需要支付赔偿款。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敲诈勒索罪与民事胁迫交易的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与民事胁迫交易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2、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
·
汽车交强险怎么交?
汽车交强险怎么交?针对机动车,我国强制规定必须同时购买交强险,否则的话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您知道汽车交强险该怎么交、怎么买吗?我...
·
投保交强险要注意哪些问题
投保交强险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2、投保人投保时,应当...
·
交通肇事逃逸定什么罪,怎么进行处罚
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现象非常普遍,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现象也日益严重。为此,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逃逸...
·
交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证件?
五险一金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大部分企业都会缴纳一定比例,由劳动者缴纳另一部分,但是很多刚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对此可能缺乏了解,不知道要怎么缴纳...
·
一、一般交通事故都赔偿哪些费用?
一、一般交通事故都赔偿哪些费用?(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
·
端午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怎么办?
节假日出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娱乐的一个主要的选择之一,然而,节假日出游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最近,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都发生在节假日出游期间,而且由于游...
·
交通肇事逃逸最轻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最轻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
·
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的有四点:(1)要采取正确的措施
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的有四点:(1)要采取正确的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对于肇事方还是受害方,如何采取争取的处理措施应当说是至关重要。(2)要配合交警进行事...
·
交通事故的多发
交通事故的多发,一方面是由于生活水品的提高,人们的用车数量在不断增加,导致事故的频率加大,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交通规则的了解程度较浅,致使违规行为的增...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