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伤九级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九级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标准:16566元×20年×20%=66264元(适用于非农户口和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农业户口);

农村标准:5622元×20年×20%=22488元;

1、 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4、 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长沙为70元/天)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标准:16566元×20年×20%=66264元(适用于非农户口和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农业户口);

农村标准:5622元×20年×20%=22488元;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时该费用计入残疾赔偿金,不再单列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

城镇标准:11825年×(18岁-实际岁数)×20%÷2人

农村标准:4310年×(18岁-实际岁数)×20%÷2人

老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城镇标准:11825年×20年×20%÷兄弟姐妹人数

农村标准:4310年×20岁×20%÷兄弟姐妹人数

8、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一般500至2000元;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000至10000元左右。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有人受伤,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大部分的损失,其中包括了医疗费用,医药费用,精神损害的抚慰金,误工费等等因为这场车祸导致的所有损失,如果不愿意赔偿,受害者可以起诉维权。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现实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较好的对纠纷进行处理。这个过程中,就可...


·违章停车要开单了怎么办?怎么处理呢?
    直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到当时违停车地点所属的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即可。应该要3个工作日后(如果还没有上传到电脑,那就白跑了)到交警违章处理中心...


·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
    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继承房产也是需要交税的,对于具体交多少,我们来举例说明,方便各位朋友的了解。假如有一位李先生,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前妻与自己生的...


·第一年商业车险多少
    第一年商业车险多少钱?一、商业车险的概念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


·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现如今,由于学校离学生家庭的距离十分远,比较分散,为了方便学生上下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性和学习效率,很多中小学高中以及大学都实行...


·故意撞车对方拒不承认就不能定罪判刑了吗
    故意撞车对方拒不承认就不能定罪判刑了吗?故意撞车对方拒不承认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故意撞车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


·一、回迁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回迁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1、交房通知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在三大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种类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关系的多样化,证据也逐渐呈多样化的趋势,比如交易记录。...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谁陪?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谁陪?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


·个人合伙企业拆迁补偿要交税吗
    个人合伙企业拆迁补偿要交税吗一、免交个人所得税的依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