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购房放弃财产公证书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www.nj64.cn
一、夫妻购房放弃财产公证书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
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3)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4)出具公证书
二、公证书可以更改吗?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没有考虑清楚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去签订一份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书,如果购买的这套房子原本就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强行要求自己放弃财产分割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自愿放弃分割房产的,其他人也无权阻拦。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租房协议书怎么写,有什么要求
在我们进行租房的时候,为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签订租房协议书。那么,很多人就会问到租房协议书怎么写?它的撰写有什么要求和规范呢?下面,我...
·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开家企业是需要占用土地,那么就会征收企业房产税,对于现在很多创业的人来说,很多人都不知道企业房产税如何缴纳,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企业房产税如...
·
常见的购买商品房的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购买商品房的纠纷有哪些不管是购买商品房也好,购买二手房也罢,此时其实都是有可能产生纠纷的,而由于房产的价值很大,相比购买普通商品此时产生纠纷的可...
·
单位集资房拆迁能安置吗?
单位集资房拆迁能安置吗?单位集资房,如果需要拆迁的,政府应当给予安置补偿。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在拆迁的时候一样给予赔偿。当前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 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不少,而被掩埋在下面的埋葬物究竟归谁所有,又如何安置,成为一个问题。对于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存...
·
房屋质量维权书的内容如何?
房屋质量维权书的内容如何?1、房屋质量问题向哪个职能部门投诉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评估...
·
房屋可以多次抵押贷款么
房屋可以多次抵押贷款么一、房屋可以多次抵押贷款么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
·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父母、子女名下的可能也是有的。针对不同的情况,...
·
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院查封当事人房产的情况,此时法院进行房产的查封,自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同时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那您知道法院查封...
·
有的人在多余且空闲的房屋时,就会考虑利用房屋来为自己赚钱,实
有的人在多余且空闲的房屋时,就会考虑利用房屋来为自己赚钱,实践中常常表现为将房屋出租给有需要的人。此时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个个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