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
www.nj64.cn
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使用房产进行抵押,与此同时还需要办理一个抵押登记才行。那么实践中,究竟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呢?而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由于抵押权是从所有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在用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的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自己名下的房产是否能够进行抵押贷款,上述六种房产很明显就是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而要是符合条件的话,则还要知道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否则的话也是无法顺利完成房产的抵押登记。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发生一房多卖该归谁所有
发生一房多卖该归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
·
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
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因为供需不平衡和炒作等原因造成我国的房价居高一下,许多人在购房时都会选择贷...
·
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要怎么办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时候,最害怕出现的可能就是开发商不守信用了吧,此时可能出现逾期交房、一房二卖等等情况,而这些都是可能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的。而在这房...
·
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给他人
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给他人拥有产权的集资房可以转让给他人。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可知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
·
淮安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淮安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淮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
·
对于拆迁房屋能立遗嘱吗?
对于拆迁房屋能立遗嘱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合法房产的,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拆迁安置房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
·
一、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
一、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意思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
·
安置房这个名词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国家政府部门根据对道路和
安置房这个名词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国家政府部门根据对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将的建设需要,需要对一些居民房屋进行拆迁,为了安置居民,保证其生活需要对被被拆迁...
·
抵押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
·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