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一、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民政局离婚流程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补救方式。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如果说夫妻双方出现了感情问题后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双方对财产和抚养权协商一致则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决,如果双方对财产和抚养权方面发生了分歧则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聘请离婚律师协助办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生母确认抚养权的情况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有时候孩子会归父亲抚养。之后父亲再婚,由继母抚养孩子。当父亲因为意外身亡时,照顾孩子的重任就到了继母身上。这是,作为生母,往往会提出要...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涉外离婚中,如果双方生有子女,并且该子女尚未成年的话,此时父母离婚需要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做出处理。那么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


·儿童抚养费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儿童抚养费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


·离婚后抚养费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孩子的抚养本身就是夫妻双方在日常的生活当中,需要背负的一个长期的、推卸不掉的责任,这种责任理论上来说,在孩子没有成年以前是不会随着任何关系的改变就消失...


·该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
    抚养权的争夺后,抚养费也会成为原来本是夫妻的二人,相互争吵的矛盾。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育费,有义务抚养他们成年。在相关法律的规定下,那么该如何让...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该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夫妻都到法院出庭,这样才能对夫妻的情况说清楚,那么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的时候才有所依据。那现实中,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的话,...


·我们国家在婚姻方面规定的是非常严格
    我们国家在婚姻方面规定的是非常严格,在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必定在今后的过程中接触到婚姻,所以说我们您对于婚姻的话题是非常敏感。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我们...


·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后可能一方身体上会出现什么问题影响夫妻的正常生活,甚至还有因为出车祸而变成了植物人的情况。那要是实践中,丈夫变成植物人了,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