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司机开门撞伤骑车人,责任谁来担?

因机动车开车门造成过往行人受伤的事故,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一般是因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打开车门时未注意其他车辆或行人导致双方发生碰撞造成的事故,关于该类型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该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的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6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1交通事故责...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工作,促进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措施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6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8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都有条件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4


·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在下列期...


·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否必须做劳动能力鉴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人通常会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是否达到伤残以及伤残等级,从而确定是否主张残疾赔偿金。而...


·交通肇事逃逸与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因此,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在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