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一、索赔条款
在我国《合同示范文本》中可引用的索赔条款是相当明确和具体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特殊保密增加的措施费;
(2)工程师指令错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3)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
(4)发包人未完成其义务,造成延误;
(5)发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迟工作,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6)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7)工程师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
(8)工程师要求重新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重新检验合格;
(9)符合合同中价款调整条款;
(10)发包人供材料、设备延误或不合格;
(11)设计变更;
(12)不可抗力;
(13)工程施工现场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14)因发包人原因,解除合同。
二、索赔证据
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很广,它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会议纪要;施工记录、施工日志;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有效信息等等。
三、索赔报告
由于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不太相同,索赔报告的具体内容也不尽一致。但总的来说,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总论部分。该部分应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概述和施工单位的具体索赔要求,同时附上索赔报告编写和审核的主要人员名单。
2、根据部分。该部分包括索赔事件从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具体情况,并附上所引用的合同条款。
3、计算部分。在该部分施工单位应采用合适的计价方式阐明索赔额的要求总额、各种索赔的计算以及计算依据和证据资料。
4、证据部分。该部分是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出的有关工程索赔纠纷的处理方式。我们认为由于工程周期长、复杂性等因素的存在,工程索赔纠纷必不可免。只要施工单位在日常活动中多注意积累资料,并且按照正常的索赔程序进行维权,当危机发生时,施工单位都能从容且有理有据的主动出击,减少自身的损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该有哪些区别?
    对工伤方面的问题您比较熟悉的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不少人都不知道这个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不是存在什么区别,或者还是说这两者可能就是一样的东西,...


·工伤分为几个种类
    工伤事故分为三类。分别是根据损伤原因,损伤程度,伤残程度进行划分。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保局提...


·劳动合同新规定至少要签多少年
    劳动合同新规定至少要签多少年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最低年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进行约定即可,可以是一年、两年,也可以是五...


·工伤死亡抚养人条件是什么呢?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企业的安全设施并不完善或者一些其他原因导致员工发生工伤死亡,工伤死亡发生后会有一系列问题产生,比如说赔偿问题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自签字生效开始,日后就必定会有终止的时候。当然,一般情况下需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才会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究竟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首先,三方就业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主要是为了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制定三方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


·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一、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员工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有如下三点规定:(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一、工地罚款单目的和格式要点工地罚款单,工地罚款单是工地方面对于在工地中工作的民工的一个有效的约束手段,为了让员工能够遵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