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说到醉酒驾车,相信大家一定会十分痛恨这种行为吧,喝酒不开车,

说到醉酒驾车,相信您一定会十分痛恨这种行为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开始成为很多人的口头禅。那么,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呢?酒驾出交通事故就一定全责了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酒驾出交通事故就一定全责了吗?
不是的,酒驾虽然是违法驾驶,但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负全责,而是根据事故各方实际的情况来确定责任的。
二、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如果你酒驾,同时又有以下行为,一般都会认定为全责(此处列举常见情形,具体情形应该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4、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三、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况
构成交通事故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具有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 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绝大多数是自然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个别情况下,法人也可以成为交道事故责任的主体。
具有交通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法人成为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情况通常有,因道路原因和车辆原因造成的事故。这时道路建设部门和车辆制造部门的法人就成为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二)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 所谓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违法行为的基本表现为故意、过失行为。故意行为是以积极的态度.实施了交通法所禁止的某种行为,例如直流供油、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这是一种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的后果.而且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行为。
过失行为是以消极的念度,不积极履行交通法规所规定应尽义务的行为,它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过于自信过失是——种已经预见的危险,因为自信能够避免,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行为。例如跟车太近造成追尾、不注意观察情况接人、打舵避让肇事、压死拦车人等。(三)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违法是事故的前因,事故是违法的后果,这是宏观的逻辑关系。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一定要发生事故。例如未经年度检验的车辆在路上等信号时被追尾,未年检和被追尾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核心,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构成交通事故责任的决定性要件。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当事人虽有违法行为,担违法行为与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构成交通事故责任。综上所述,关于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的问题,我们要注意,并不是所以的醉酒驾车都是需要进行承担全责的,还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但是,对于醉酒驾车来说,认定为全部责任的情况是有很多的,所以,您在喝酒之后,一定不要开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误工时间1、受害人经法医司法鉴定,被认定有伤残等级的。针对这种情况,误工费只能计算值定残的前一日,具体表现为法医司法鉴定机构...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条件是什么?中国从古至今就是一个讲究证据的国家,法官的任何判决都是以所收集到的证据为基础做出的。但也不是任何证据都是被法律所认可的...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醉驾”不仅指醉酒驾驶汽车,还包括摩托车。《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指出机动车的范围...


·车子违章罚款多少钱、扣多少分?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不管是家里、单位都各有各的规定,车子也是在马路上行驶都是靠右行驶,在马路上停车也是停在停车位上,但有些人偏偏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放,...


·发生交通事故要怎样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要怎样处理一、发生交通事故要怎样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一般来说,普通的交通事故时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者伤残的情况下才能主张,而且还要到法院...


·一、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伤残变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伤残变高怎么办?可以进行撤销,要求重新订立协议。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生视觉模糊、意识不清晰、反应能力迟缓、精神亢奋等不良反应,在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