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

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法人承担什么责任?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自主创业来发家致富,这些人中,有的人因为经营得当,把自己的公司运营的越来越好,也有的人缺乏经营手段或者其它因素,导致公司运营不善,面临倒闭的境遇。当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呢?工厂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一问题。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法人承担什么责任要解答这一问题,首先要清楚工厂的性质是什么,是个体经营还是企业经营,从而对应不同的债务清偿方式。一、个体工商户若工厂是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则所欠债务承担应分为以下三种:1.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二、农村承包经营户根据《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也就是说,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权利义务等类似于个体工商户,因此所欠债务的履行等同个体工商户。三、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十八条:“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由此可知,以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的工厂,投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补充责任。四、普通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项:“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以普通合伙企业运营的工厂,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五、有限合伙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项:“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以有限合伙企业运营的工厂,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不同。综上所述,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法人承担什么责任?应该视情况而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经营承包者所承担的义务相同,如果是个人经营,个人承担债务;如果是家庭经营或者经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个人与家庭共同承担债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补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员工请病假扣多少工资?
    员工请病假扣多少工资病假与医疗期的问题,现在全国尚没有统一的计算规则。以上海为例,1995年原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否可以取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否可以取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是单位提出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劳动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虽说...


·一、薪酬福利包括哪些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
    一、薪酬福利包括哪些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


·一、劳动合同终止模板是什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终止模板是什么样的?员工姓名:所在单位:通知发出时间:年月日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媒体公告()、其他()...


·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吗?
    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吗?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因为辞退临时工的话,他也必须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之下所进行,如果是违规操作的话,依然是面临着...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形式是协商解除劳动、辞退、辞职。而相关条件如下: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内容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内容现在社会在员工投资入股的现象很普遍了,公司的目的在于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认同感,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才做出一系列的方...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


·退休了没有工作误工费吗?
    退休了没有工作误工费吗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


·定期限劳动合同
    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