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仲裁维权有什么风险

劳动仲裁维权有什么风险劳动仲裁维权有什么风险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其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7、不当行为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实事求是,向仲裁委提交的证据,应为原件或原物,或经仲裁委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不得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劳动仲裁维权的,此时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了上述七方面的,建议当事人最好事先了解清楚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然后提前采取或想好应对措施,这样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既能获得有利裁决,同时也能避免自身利益因仲裁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书应该如何使用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书应该如何使用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保存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否则,一旦被认定为...


·公司辞退员工要给多少钱?
    公司辞退员工要给多少钱?一、辞退员工要给多少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工程承包结算于算费用由哪方付?
    工程承包结算于算费用由哪方付?工程建设时产生的费用与责任都是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就已经明确了的,根据利益双方当事人协商好条件达成协议而签订,所以工程承包...


·一、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怎么办?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当劳...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


·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
    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年我国的工程质量在我国法律法规的严格把关下,越来越有保障。任何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都必须要有专门的单位进行质量检验。对于监...


·国庆加班几天3倍工资怎么算?
    国庆加班几天3倍工资怎么算?十一国庆节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为10月1日、2日、3日为国家规定的国庆节假期,按照三倍工资来计算,4日、5日、6日、7日为调休,按照双倍...


·拖欠工资多少钱可以立案
    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无数额要求。刑事案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为“拖欠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拖欠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


·基层工作年限未满一年要怎么填写
    一、基层工作年限未满一年要怎么填写基层工作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自基层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层工作结束月,每满12个月累加为1年...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