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么?
www.nj64.cn
一般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并不能算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人认为,在试用期内的一般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到底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而不是一个单独的有关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都应包括试用期在内,而且计算劳动合同期限也应当包括试用期。
二、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1995年5月12日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根据这一规定,单位可以自行确定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但是仍应以不违反劳动法为前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同样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依法应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权。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三、试用期工资有何确定标准
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试用期的社会保险由谁来交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自《劳动法》实施之日即1995年1月1日起,单位招用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虽然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属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但这并不影响双方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而不是很多人认为的签订试用期合同。一般来讲试用期的内都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工业是我国三大产业之一,工业的发展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伴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就比如噪声问题。那么,作...
·
什么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础原则
一、什么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础原则?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一些重要原则:(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一、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
·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
·
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
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 一、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按照法律规定,普通仲裁时效期间应为两...
·
工伤多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鉴定之后,并没有规定多久之后员工才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由员工提出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需要根据...
·
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级?
一些生产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时会受伤。职工脚面被砸伤后,要先到医院处理,然后,尽快的找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等职工拿到工伤认定结果后,可以要求享受工...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最近几年里,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使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近几年里,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使得人们的生命安全与个人利益受到威胁,所以人们和国家政府越来越重视重大工程的质量问题,对于这种...
·
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举证的时候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
·
毕业生找到工作后,单位会通知其按时办理入职手续
毕业生找到工作后,单位会通知其按时办理入职手续。这样以来,求职者就成为了正式员工。按照规定,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尽快签署劳动合同。合同对于...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