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5--员工持股
www.nj64.cn
1.员工持股的主要形式:内部职工持股;公司职工股;自然人股;职工持股会;专设职工持股的有限公司,但不能超过50人;协同经营者持股(戏称“二奶股”,隐姓持股,有风险无法律地位);股份合作制。
2.购股价格:每股净资产;社会公众股为新股发行价;益价发行;每股净资产加一定手续费。
3.操作流程:
(1)公示职工持股人员名单;
(2)其他与经营者持股一样,没有考核。
4.职工持股会:
(1)性质:暂定为社团法人。
(2)登记方式:1)以社团法人登记;2)以工会名义登记;3)不登记,挂靠在工会下面。
(3)管理组织:1)职工持股会代表大会权限:决定持股会增资扩股;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委托代表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相应履行股东出资义务。2)理事会。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管理机构;受职代会委托,参加每年度的股东大会;负责持股会的年度分红,增资扩股具体事项;负责职工之间持股的股权转让。
(4)人员范围:1)公司的董事、监事、在职职工;2)派往分、子公司的职工、离退休人员、控股股东单位的职工(变成董事、监事)。
(5)增资扩股的形式:1)随公司增资扩股而增;2)受让其他股东股份。
(6)管理:1)章程;2)管理办法;3)日常管理机构-理事会。
(7)经费来源:1)工会经费;2)公司成本开支;3)在持股会分红中先摊销后再分红。
(8)持股会之间的股份转让:1)基本原则:不转让,不交易,不流通,不上市。2)公司没有回购义务。3)转让按一定程序。每年按季度或年度集中办理;价格一般是上年度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扣除当年度的分红。
5.利弊分析。
(1)好处:早改制、早持股、早上市、早发财;有利于搞经营者持股;中小企业对职工有好处。第一,每个员工都是骨干,调动了积极性;第二,盈利速度快,分红利益大。
(2)弊病:年股利,没有年薪;大型企业有可能造成终身制股东。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2--公司制改制后股权的设置和选择
根据股权性质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普通股股东在公司提列了公积金、公益金以及支付了优先股股利后,才能参与盈余分配,其股利具有不确定性。优先股由于优先于普...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
资本运作并购重组
律师在兼并收购,破产重组方面的作用:第一个方面是在交易的模式、交易方案的设计这个过程,根据不同的交易主体和交易性质的不同,具体的操作方案都有所不...
·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9--知识产权的处置
1.范围包括:商标、商誉;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 2.处置: ...
·
债务重组的方式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3、债务转为资本;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
·
法律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
1、应当注意保持与委托人以及调查对象的良好沟通,以便将律师在调查过程所发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反馈给客户。对于需要制作调查笔录的,应当亲自当面询问...
·
债转股企业依法享受的优惠条件
1、新公司因停息而增加的利润,其所得税返还给原企业(原企业经变更登记已注销的,返还给原企业出资人),但只能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同时相应增加原...
·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4--同业竞争
改制过程中,为了防止控股股东与改制的公司在同类产品和同等服务上产生竞争,必须明确产品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必须在产品的功能(产品的功...
·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股份制、公司制改制的类型包括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或者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制改造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改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性质、条...
·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3--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
1.范畴: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对于上市公司,还包括董事会秘书。 2.存在问题: (1)一股独大。股东会一人控制,中、小股东权利无法实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