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构成强奸罪吗

男性要是违背女性的意愿,采取暴力手段压制对方反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那么这样的行为一般是会认定为强奸犯罪的。但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是否也能构成强奸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婚姻关系期间构成强奸罪的情形
(一)如果当事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属于“死亡婚姻”。双方已不具备正常的夫妻关系,也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关系已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而丈夫违背妻子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手段,侵犯了妻子的人身权利。此时,离婚判决的上诉期是“非正常夫妻关系”的特殊时期。由于判决尚未生效,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在此特殊时期,从法律上讲,双方虽属夫妻关系,但离婚判决的内容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对当事人行使夫妻间人身和财产权都有所限制,如果男方有上述行为,那么则构成强奸罪。
(二)民法通则、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都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法律给予夫妻在婚内进行性行为的自由,而没有给予其强迫另一方进行性行为的自由。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又采取暴力手段,主观恶意明显,不仅有奸淫的目的,还有对人格、人体摧残的故意,具有危害性,符合强奸罪的基本特征。我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将丈夫排除于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所以只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符合刑事责任年龄的男子都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自然将丈夫也包括在内。
二、婚姻关系期间不构成强奸罪的情形
(一)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构成强奸罪的法定条件,虽然婚内逼迫妻子发生性关系,但这与构成强奸罪中违背妇女意志强行性交有着本质不同,因而其社会危害性也不同。同居和性生活是法律赋予夫妻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因此,从法律上讲,合法的夫妻之间不存在丈夫对妻子性权利自由的侵犯,所以,如果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不顾妻子反对,甚至采用暴力与妻子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能构成强奸罪。
(二)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并经相关机构调解,但并没有向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提出了上述请求,但法院并没有立案受理,即没有进入离婚诉讼程序。那么夫妻之间相互对性生活的法律承诺仍然有效。因此,男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即使男女之间有夫妻关系,但在性方面,双方都是有自由的权利,不能勉强任何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更加不能采取暴力的手段,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而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婚内强奸作出规定,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处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在法院起诉离婚对应的就是诉讼方式离婚,而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则属于协议离婚,这二者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就需要结合实际...


·诉讼离婚法律程序怎么走
    诉讼离婚法律程序怎么走一、诉讼离婚法律程序怎么走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会得...


·新婚姻法哪条规定保险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哪条规定保险分割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


·怎样算是重婚怎样取证?
    怎样算是重婚怎样取证?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


·离婚抚养权纠纷律师从哪些方面争取?
    一、离婚抚养权纠纷律师从哪些方面争取?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


·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1、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2、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


·结婚后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
    结婚后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


·诉讼离婚上法院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上法院程序是什么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


·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签字生效吗
    一般在协议方式下离婚的,那么才需要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因为之后办理手续的时候,也是会要求提供这个协议书的。而从签订了协议书之后,到办理离婚手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