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识别真假产权证的办法
www.nj64.cn
近期在房屋交易中出现了房屋权属证书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房屋权属证书。专家介绍,辨别真伪产权证有8种方法: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
摸起来有凹凸感,颜色鲜艳(深红色),字体纹理清晰醒目。假产权证则封面光滑,颜色暗淡(暗红色),封皮较软。
二看纸张。真产权证的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其识别方法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头像,只有在灯光下才能看出来,而假产权证的水印模糊不清;真产权证纸张光洁、挺实,用手轻抖有哗哗响声。假的纸张则手感稀松、柔软。
三看防伪底纹。真产权证底纹有浮雕文字“房屋所有权证”字样,立体感强,字迹清晰,容易识别。假产权证很难做到颜色深浅、色彩的统一。
四看发证机关盖章。真产权证第一页上的盖章是由机器套红印制的“某某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公章。而假产权证则一般加盖手工雕刻的公章,因为纸张较薄,在其反面很容易看到透过来的印章痕迹。
五看注册号。真证封皮反面下方的建房注册号是机器印制的,呈线状,手摸起来有凹凸感。而假证的注册号是手工雕刻的章盖上去的,手摸起来没有凹凸感。
六看缝制。真产权证的内页都缝合得很整齐,而假产权证的内页都是用胶水粘上去的,缝线也很明显。
七看附记。真产权证第三页中附记一栏的内容包括:产权来源和其中分摊面积等,而假产权证中附记有些为空白。
八看图纸。真产权证中的房屋分户图纸是专用纸,纸张较厚,而假证的图纸很薄,类似一般的A4纸厚度。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当事人请求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普...
·
房产证多久可以办理下来
三十天到九十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十八条中就对此有明确规定,不管合同是否标注,签订购房合同入住...
·
购房后发现五证不全可以退房吗?
购房后发现五证不全可以退房吗五证不全当然可以退房,没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以及楼盘的五证手续不齐全,说明该开发商没有售房的行为能力,开发商与买受人所签的...
·
在购房过程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
在购房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有一类产权是小产权,小产权房在任何地方都是存在的,比如在我国的咸阳,如果购买小产权房,就必须...
·
房屋租赁协议要怎么签订
在房价这么高的今天,租房可以说是大多数打工一族过渡期的必然选择,租房时必然签订租房协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自身的权益也就无从保障了。但对于很多人而言,...
·
期房也就是那种尚未修建好的商品房,但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的资质
期房也就是那种尚未修建好的商品房,但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的资质之后,就可以提前进行销售。对于购房者来讲,一般期房的价格都是比较低的,但与此同时也是存在一...
·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做抵押,房产证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原件,具体手续如下:办理现房抵押及期房抵押的须到房产管理部门...
·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无效,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而且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
分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分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分房多数情况下是出现在父母子女之间,一般在子女长大成家之后,可能父母就会做主对房屋作出分割,这样也是避免日后兄弟姐妹之间就房产...
·
先过户在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应该是最大的一项财产了。双方在处理离婚财产的时候,要对房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约定。有些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就将房产进行过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