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
www.nj64.cn
发生交通事故后,常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的情况,而行政诉讼又是公民维护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么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回答下这些问题。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否申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公安机关针对交通事故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是一种独立的、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不具有可诉性。其依据是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通过现场勘查、证据采集、走访调查、技术鉴定等最后形成的一种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关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当事人责任的鉴定结论。它不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产生直接的影响,仅属于证据的一种。因为它没有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处分和创设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也就不会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公安机关就交通事故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当事人不能就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直接起诉。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1、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如果认为交警的检验、鉴定对自己不利,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此有明文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做出的,当事人对这个检验鉴定如果不认可,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
2、交通事故认定书一经作出,则不能再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此时的救济手段如下: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依据法律规定,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综上所述,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不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其不在行政诉讼的范围内。也就是说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是不行的,如果当事人提出不服,是可也向上级交通部门申请复核的。通常情况下,提出复核的机会只有一次,您要珍惜。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吗?
一、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吗?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依法的得到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
·
股票交易税怎么算
股票交易税费的多少是根据所完成的交易额所决定的。佣金是交易额的千分之三,不足1000元的按五元收取。过户费是按照1000股一元收取的。过户费(从2015年8月1日起...
·
交强险过期1天怎么处罚
交强险过期时间不能超过最后一天有效期的24小时,一旦超过就视为脱保。交强险属于强制险,如果没有购买就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被交警发现就会被处以罚款。交强险脱...
·
一、交通事故责任和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责任和比例是多少?交通事故责任和比例具体是多少的话,应该是根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判断。1、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
·
交通事故发生后,大家都焦头烂额,定责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报警
交通事故发生后,您都焦头烂额,定责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报警,处理和当事人的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场交通事故定责的法律文件,十分重要,很多人不...
·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一、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物业服务的内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行。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
·
醉酒驾驶摩托车一般关多久?
醉酒驾驶摩托车一般关多久?一、醉酒驾驶摩托车一般关多久?醉驾一般关一个月左右才会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
·
交通肇事赔偿不了要坐牢吗
说到坐牢,一般在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因为需要实际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才会坐牢。那现实中,要是交通肇事赔偿不了的话,此时肇事者是否需要坐牢呢?不少人都咨询...
·
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 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相关规定是怎样的火车因其便宜的价格成为广大出行群体的首选出行方式,但是在购买火车票后出于种种原因需要进行退票,这是大多数旅客经...
·
违反校车超载案宣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违反校车超载案宣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校车是否安全出行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健康和每位家长的切身利益,对于校车安全管理要非常严格才行。在各地查处的校车违规运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