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
www.nj64.cn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其高利润的回报受到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青睐。其在当下一般被简称为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是针对非上市公司。那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是怎样的呢?网站律师为您解答。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所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1、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2、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3、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由此看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架构在公司制、合伙制以及信托制中,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是较为好的方案。并且,就合伙制而言,有限合伙制更能便于管理和资产的配置,还可以减少投资人的一些税负,是性价比较高的模式。更多私募股权基金相关知识,建议您咨询网站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我国公司法资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内容是十分详实的。我国公司当中也会制作自己的章程,用以规定,公司的一些经营活动,或者是一些管理活动。我国是存在着公司资...
·
如果公司不买社保违法吗?
公司不买社保违法吗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为员工按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
·
监理公司法人代表职责是什么?
监理公司法人代表职责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公司都会自己的法定代表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也是公司需要的职务,法人在公司的运营中将会行使公司的权利也要承担...
·
公司法自持股份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自持股份是什么意思?法律术语,公司自有股份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取得的自己发行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持有自己的股份,各国公司立法的规定不尽相...
·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一、《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如下之一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⑴在资金、经营、购...
·
通常情况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不论大中小型企业都需要融资保持企业的活力,融资不仅包括从资金富余的地方借来资金,还包含将本身的富余资金借出。不同的...
·
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能够撤回吗?
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能够撤回吗?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肯定是不能够撤回的;认缴并非不缴纳,认缴了多少即需承担多少的责任,必须全部实缴后才能撤回。但可以办...
·
老板和公司可以签无偿合同不?
老板和公司可以签无偿合同不?民营企业老板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作为企业的工作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其按照劳动者的身份履行权利和义务。公司劳动合同通常由劳...
·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一、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1、借助资本市场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增长速度受到其现有资源制约,要保持持续...
·
公司法解释代持股是什么?
公司法解释代持股是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合资企业先后出现,而对于企业来说,投资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为了规范我国的市场,国家出台了公司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