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开的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
www.nj64.cn
新开的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 基金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特点
(一)私募资金,但渠道广阔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二)股权投资,但方式灵活
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如以可转换债券或附认股权公司债等方式投资),和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这些方式是近年来私募股权在投资工具、投资方式上的一大进步。股权投资虽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其主导地位也并不会轻易动摇,但是多种投资方式的兴起,多种投资工具的组合运用,也已形成不可阻挡的潮流。
(三)风险大,但回报丰厚
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股权投资不像证券投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几种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时间也不一定很畅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个被投资公司后,其获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可能是20~30倍。高额的回报,诱使巨额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PE市场。
(四)参与管理,但不控制企业
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
所谓私募基金,其实也是基金里面的其中一种投资方式,只不过私募基金不对外公开,所以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买。在这里提醒广大投资者,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所以在选择投资产品的时候要多加谨慎。如果您想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那么可以参考上文的新开的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企业拆迁应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
·
企业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入职需要哪些资料职员入职所需材料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
·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各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包括进行投资、制订章程、对企业日常进行管理等等。因此,如果股东虚假出资,对公司...
·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有隐名股东存在?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有隐名股东存在?对于个人独资的企业是可以有隐名股东的存在;同时法律也是认同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投资合伙的,在合伙中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
一、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能举报吗?
一、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能举报吗?1、发现企业偷税漏税可以举报,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
·
公司法律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在如今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上,不止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竞争,公司与公司之间也存在的竞争,只有胜利者才能继续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来,有竞争关系当然也会有合作关...
·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一、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
·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在当今这个社会,存在着很多的上市公司,对于人们来说上市这两字应该不是很陌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也需要进行融资,...
·
合同写分公司好还是总公司好?
合同写分公司好还是总公司好?由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
·
私营企业如何管理?怎么管理?
私营企业如何管理?怎么管理?私营企业如何管理1、明确计划和目标计划与目标,是中小型企业领导经常语塞的问题,没有计划就没有目标,所以,必须制定相应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