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www.nj64.cn
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
可能在很多人会有疑问,怎么借钱不还还得判刑、坐牢,有那么严重吗?法律规定,一般民间借贷不会坐牢,借钱不还只要没有违反刑法,是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此,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将面临刑罚。这个判刑前提是债务人欠钱不还,首先债权人要到法院去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还,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债权人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
胜诉了钱依旧要不回来怎么办? 以上都做了,也胜诉了,还是要不回来钱怎么办?
这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6)对被申请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
(7)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
(8)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
如果你有钱偿还而拒不偿还的话,法院先是会对你进行罚款、司法拘留,如果你还是拒不偿还,金额较大额话,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被判刑——判刑后民事责任当然不会免除。
又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上就是本次对于“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这个问题的解答。欠钱不还一般民间借贷是不会被判刑的,若是欠钱不还还违反法律了,被原告起诉后,通常会被判刑的,除了缴纳罚款之外,还得坐牢呢。现在是一个信用时代,欠钱不还关乎信用问题,若是被打上信用低,那么以后银行借贷就有困难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高利贷利率是多少 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民间借贷中有偿借贷可以说是常见的一种情况,很少有那种无偿借贷的,这个时候就必然需要当事人约定借贷的利率了。因为想要约定高利率,这样获得的利息就比较多,...
·
2018年1月17日,我国最高法紧急出台了关于夫妻债务的相关
2018年1月17日,我国最高法紧急出台了关于夫妻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其中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新的规定。这对保护夫妻一方个人利益可以说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
·
股东被羁押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股东被羁押如何承担公司债务?股东被羁押一般是以股权为限承担公司债务,因为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
·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一、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
·
拘役一个月并罚款是否会留下案底?
拘役、罚款以及拘留等都是常见的附加刑,其中拘役和罚款的规定,在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中,都是比较常见的。日民事主体在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由双方自主的协商决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
·
欠钱不还根据法律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根据法律该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
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
网络诈骗退款相关的法律处罚规定是什么?
网络诈骗退款相关的法律处罚规定是什么?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盯上了网络这块潜在的沃土进行非法的挖掘,比如现在有些人就利用双十一等一系列的...
·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一、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