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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转让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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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转让怎么办理?证明商标指能够证明商品达到一定品质质量标准的标志,又称“保证商标”。有些国家又称之为“担保商标”或“统一质量标志”。通常是由具有一定权威的商会、机关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具有鉴定能力并负保证责任,证明商标权归申请人所有。
证明商标和其他商标的显著区别,即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使用证明商标的目的在于向消费者提供质量证明,有利于企业拓展产品的销路,增强竞争能力。同时,使用证明商标有利于保护名优特产。
并不是所有的商标都能转让,注册商标交易也是有限制的。比如集体商标不能转让,但是证明商标可以转让。 转让时,受让人应当提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证明文件,由商标局进行审查,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四条:
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下面来为您介绍注册商标不得转让的几种情况: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
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商标都可以进行转让,但是证明商标可以转让。证明商标转让时,需要受让人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就其所提交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并核准之后会进行公告,转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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