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起诉前要进行调解吗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有的虽然最后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却不是判决离婚,而是调解离婚。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离婚起诉前要进行调解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前要进行调解吗
夫妻离婚,按中国人传统习俗,双方能对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的,直接协商离婚,如果双方达不能一致意见的,需要起诉到法院离婚。那么,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起诉前调解有什么好处吗?请看以下几点:
离婚起诉前调解的好处:
(一) 可以节约时间和经历;
(二) 可以节约经济成本;
(三) 可以使夫妻离婚后保持相对较好的离婚关系;
通过以上的概述,可以看出,即使夫妻协议离婚不成,建议离婚起诉前还是需要进行调解的,这样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俗话说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总比对峙公堂要好。
二、离婚诉讼调解程序是什么?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是什么?法院进行婚姻调解工作是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的,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一) 起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定走进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并不立案,而是给你开一个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他会先和被告联系,确认被告的身份和地址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进行调解。
(二)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支持下调解。
(二) 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夫妻协议离婚,可能涉及的问题不是很多。但如果意见不同,对离婚涉及的问题产生争议,那么此时就是涉及到调解的问题,至于离婚起诉前是否必须要进行调解,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已经规定的很清楚了。这才会出现有一些夫妻是通过调解的方式,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要是调解失败的话,那么及时是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此时也不一定就是判决夫妻离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购买彩票中奖夫妻共同财产是吗?
    购买彩票中奖夫妻共同财产是吗?:(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4)知识产...


·一、夫妻再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夫妻再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夫妻再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协商确定的,那么就具有司法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


·应该怎样取得婚外情证据
    婚外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后走上离婚道路的重要原因。婚姻受到婚外情侵害的当事人往往都希望可以追究另一方及第三者的责任,但是常常受制于取证艰难。那么,当...


·在婚姻关系中女人出轨怎么办
    一、在婚姻关系中女人出轨怎么办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第一选择是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如果决定离婚了,那...


·女方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
    女方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一、结婚了夫妻财产怎么经营?
    一、结婚了夫妻财产怎么经营?(一)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二)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的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需要制作的就是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甲依据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解决,...


·妻子出轨离婚孩子归谁 一方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
    一、妻子出轨离婚孩子归谁对于因出轨离婚产生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


·一、高院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一、高院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离婚赔偿条件的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