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警不仅仅负责交通的疏通,而且还负责着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帮

交警不仅仅负责交通的疏通,而且还负责着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帮助交通事故的双方合理的解决。而交警不是凭借着自己的判断力来认定责任。他们了解我国的道路交通法,对于各种的交通事故已经知道怎么处理。但是还是会有处理不好的,令交通事故的出事人不服。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样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样处理
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1、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申请人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2、原责任认定书(正本);
3、身份证及复印件;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二)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因此如果您对交通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最高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对于当事人的过错大小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是法院的职责,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重点在于通过现场技术勘验以及检查、调查、鉴定等活动,弄清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以及当事人有无违章或者其他主管过错等。公安局关的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的作用,对法院而言,这个认定书具有证据效力,而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道交法》明确规定了事故认定书不能够作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服申请复核),但是,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或者诉讼中,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调解机关或者法院可以不采用这种证据。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由当地的交警负责的,而交警大部分都是受过良好的法律教育的。对于处理一般的交通事故没有什么困难,如果当地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当也是情有可原,如果出现了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人,他可以向上一级提交申请重新对这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驾驶员闯红灯开车玩手机扣几分
    驾驶员闯红灯开车玩手机扣几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员闯红灯,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


·醉酒驾车要法庭审批吗?
    醉酒驾车要法庭审批吗?醉驾构成犯罪,必须经过法院判处刑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


·电动车撞人一般赔多少
    ?电动车撞人一般赔多少1、电动车在撞人之后,可以根据被害人在医疗机构接受检查、诊治等所产生的收款凭证等进行赔偿,一般来说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等多项...


·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均为非机动车,不适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能适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有...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不论是二手房还是新房,我们在进行交易的时候,都是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的,在进行交易的时候,我们也是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的。那么,二手房交易营业税...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由于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需要赔偿哪些方面的费用呢,对此,每个省份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规定都不相同。那么,您知...


·一、驾驶员醉驾车牌会被锁定吗?
    一、驾驶员醉驾车牌会被锁定吗?车牌是不会被锁定的,醉酒驾驶是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车辆无关,是不会注销机动车号牌的,驾驶证被吊销后肯定是不能自己驾驶的。...


·遭到损失之后车辆鉴定怎么进行?
    遭到损失之后车辆鉴定怎么进行?遭到损失之后车辆鉴定需要按照流程进行,首先需要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