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多数劳动者都是很看重自己工资的,毕竟出来工作都是为了能够换取

多数劳动者都是很看重自己工资的,毕竟出来工作都是为了能够换取一定的收入。因此在具体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时候,需要约定清楚工资方面的内容。那要是发现工资的约定不清楚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的约定不清楚怎么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

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劳动法》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

但是劳动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也就是说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和相关的手续。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担法律后果。

二、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这一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自2009年入法以来,在广大劳动者之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同时也一定程度地解决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

然而,“双倍工资”在实践中也逐渐产生了诸多争论,诸如双倍工资的时效界定问题、企业高管主张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

目前,在中小企业的用工过程中,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在公司长年工作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再索要双倍工资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双倍工资是惩罚性的民事赔偿金,适用于一般仲裁时效,时效为一年。

现实中,要是发现当初工资的约定不清楚的话,此时当事人其实可以重新就工资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的,而要是就此产生了纠纷的话,建议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工伤鉴定后的辞职流程是什么?
    任何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人来说安全高于一切。但是难免会出现意外造成一定程度的事故,身体受到伤害,而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按...


·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包括哪些
    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包括哪些劳动者忠诚义务的内容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期间内,为维护和实现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以注意、保密、服...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 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期限是多久?对工伤认定复议决定不服起诉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工伤认定复议申请决定不服可以自收...


·劳动补偿金个税是怎么算的
    劳动补偿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经济补偿,一般在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劳动者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而此时劳动者获得的劳动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税...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重视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重视,在劳动法中也有相关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规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并不了解,导致了在被解聘后不知道该如何补偿...


·公务员是现在很多人都在追求的一种工作
    公务员是现在很多人都在追求的一种工作,因为很多人都觉得公务员是一种很稳定的工作,可以说是铁饭碗,但是,公务员也不是说就一定不会丢掉工作的,一般公务员失...


·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我们每位公民都会接触到,不管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每个人都不陌生,对于普通公民的我们,在公司企业上班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按照当事人前一年的工资,计算其月平均工资,然后计算21个月的工资补偿给当事人。1、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


·各省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每到夏季七八月份的时候很多城市的温度就会达到最高点,在这时候,高温补贴显得十分的必要,并且高温补贴是由各个省自主觉得如何发放的,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