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www.nj64.cn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写民事诉讼状,但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民事诉讼状的书写知之甚少,那么民事诉讼状要如何去写,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状原告住址需和身份证上的地址一样吗?
不需要一样,但身份证上的地址还是要写的,是居住地,然后可以加上经常居住地的地址。
二、民事诉讼状怎样写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写经常居住的地址。为便于联系,提高办案效率,在诉状中应尽量写明原、被告的通讯号码(如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BP机等)。
(二)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请求离婚,有多项具体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如在离婚案件中有三项具体要求的,写为:①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②婚生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给付抚育费;③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债务依法承担。
2.事实与理由。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在离婚案件,一般要写明双方何时结婚,婚前感情基础如何,婚后感情变化情况,何时因何原因关系开始恶化,以致发展到破裂的地步等;说明请求准予离婚的理由,并引用婚姻法有关条款;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提出处理意见,便于法院依法审理。
3.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件除写明起诉状副本×份外,提交证据的,还要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数量。最后由起诉人签名盖章,写明起诉日期。
说明:起诉状最好以打印形式;如书写的,要字迹清楚,用钢笔书写。
民事起诉书格式: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1.
2.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__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_年_月_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_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_份
三.其他材料_份
注:
1.诉状用钢笔或毛笔写.
2.“当事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对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明其年龄.
3.“案由和诉讼请求”栏,应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要求.
4.“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5.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通过上述内容,民事诉讼状原告住址需和身份证上的地址是不需要一样的,但身份证上的地址还是要写的,就是居住地需要写上,然后还可以加上经常居住地的地址。上面还介绍了民事诉讼状起诉状的内容和写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发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发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什么土地被政府征用之后,我们是可以按照土地的征收面积以及土地的使用还有土地上的一些不动产获得征地补偿的,一般...
·
一、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
·
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省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因此征地土地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征收土地就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补偿款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关系着广大土地使用权人的切身利益,...
·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相信征收土地对于广大的农民朋友们一定不是陌生的词汇,在政府征收土地期间,最常听到农民们讨论的就是征收土地的补偿问题,毕竟土地被征...
·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一、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
·
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
·
开庭坐的地方当事人因为不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而被告上法院的
开庭坐的地方当事人因为不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而被告上法院的,那么当事人是坐在被告席上。二、婚姻法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在离婚之后,由另外一方抚养...
·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朔州...
·
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一、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