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有哪些
www.nj64.cn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有哪些?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的主要内容。
1、为了帮助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发本表。
2、本表所列各项内容都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如实填写。
3、由于本表针对所有劳动纠纷案件,其中有些项目可能与您的案件不符,您可以填写“无”;对于本表中未列项目,而您认为需向法庭陈述的,可在本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填写。
4、您在本表中所填内容属于您依法向法院陈述的重要内容,法院将会把本表的副本依法送达给对方当事人。
以下是法院解决争议案件的副本
一、入职时间: 年 月 日。
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间: 年 月 日(未签的写“未签订”)。
三、合同期满时间: 年 月 日。
四、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工作岗位: 。
五、合同约定的每月工资数额及工资构成: 。
原告主张及证据: 。
被告答辩意见及证据: 。
六、劳动者实际领取的每月工资数额及工资构成: 。
七、办理社会保险的时间和险种: 。
八、发生工伤时间: 年 月 日;工伤认定情况: 。
九、住院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医疗费数额: ;假肢安装费数额: ;伙食补助费数额: ;交通费数额: 。
十一、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年 月 日;鉴定意见: 。
十二、受伤后至劳动能力鉴定前工资发放数额: 。
十三、××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十四、用人单位需支付的工伤待遇种类及金额: 。
十五、申请仲裁期限内的加班时间: 正常工作日加班时间:
小时、法定休息日加班时间: 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 小时。
十六、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
十七、应发工资数额: ,计算期间: ,工资构成: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
十八、实发工资数额: ,计算期间: ,工资构成: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
十九、欠发工资及加班工资数额: 。
二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数额: 。
二十一、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
二十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 。
二十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 年 月 日。
二十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数额: 。
二十五、申请仲裁期限内应休年休假: 日,实休年休假: 日。
二十六、扣除加班工资后的本人工资数额: 。
二十七、未休年休假工资数额: 。
二十八、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数额: 。
二十九、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 年 月 日。
三十、申请仲裁时间: 年 月 日。
三十一、仲裁请求: 。
三十二、仲裁结果: 。
三十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原(被)告签名确认: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整理关于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的问题,希望对您今后遇到这类问题会有所帮助。综上所诉,我们认为在处理深圳劳动争议案件时要关注这两方面:1、要知道劳动法对于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2、要树立依照法律进行维权的解决纠纷的观念。如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在超市就职的职员超市有劳动合同吗?
在超市就职的职员超市有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
·
我们员工在企业中也会存在三进三出的情况
我们员工在企业中也会存在三进三出的情况。这种情况尤其是存在于一些技术性人才的留用问题上。在企业中,人员的流失是企业的重大的损失,因此,我们企业会在企业...
·
怎样算工伤鉴定标准中的一级伤残?
工伤鉴定是职工受伤之后向单位索要赔偿金的重要依据。工伤鉴定会标明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和程度,单位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伤残程度越高的职工获...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一个考验期。无论对于劳动者来说还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都是为了之后更好的工作,但是试用期是...
·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工作的意外时间。遭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会对受伤人员进行补偿,那么黄石市老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呢?根据黄石市...
·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以没有完成的建筑物设立抵押权时候,抵押合同不能立即发生物权的效力,只能在当事人间发生债的效力。因为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还需要...
·
股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一般会有多名股东,按照规定,股东并没有劳动的义务。但是,在一些公司内部,股东实际上也付出了劳动,只是并没有和公司签署劳动共同。这时...
·
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合法吗,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劳动者,需要在受伤后一年内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要求,并需要带齐相关材料交由社保局进行认定。社保局需要在新的期限内做出是够受理的决定。在...
·
劳动合同到期年休假怎么赔?
按照规定,员工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就有休年假的权利,单位不得剥夺。有时候员工还没有来得及休年假,劳动合同就到期了,合同到期双方可以续签或者解除。对于员工...
·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想要以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的时候,诉讼时效都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一个问题。针对不同的纠纷,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可能不太一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