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我国有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法规,但并非人人熟识。在遇到交通

我国有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法规,但并非人人熟识。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多方往往不承认自己的责任,总认为责任在对方身上,即便后续公安机关介入判定,也多有不服的。网在此告知各位,如有不服,确实可以申请复核,本文所要讲述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相关知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不予受理情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二、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不论公安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正确与否,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是每一位当事人的权力,国家在这方面亦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这一点在上文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网的编辑在此也要提醒您,合理行使自身的复核权力,但复核一般只有一次。如果您参照上文却依然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录网址咨询专业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开车上路,尽管所有人都不希望交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开车上路,尽管所有人都不希望交通事故的发生,但交通事故总是难以避免的。那么,司机在道路上遇到了交通事故后,如何申请道路交...


·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有哪些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我们是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划分的。那么,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的依据有哪些呢?相关的法律...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材料应该以什么为准?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材料应该以什么为准?1、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为准,内容包括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


·交通事故保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有以下情形的交
    交通事故保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赔:1、车撞自家人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


·一、交通事故人伤可以代位求偿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可以代位求偿吗?交通事故人伤可以代位求偿的,按照权利代位的原则: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要受伤的话,那么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而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也需要注意避免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到底实践...


·一、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如何赔偿就要看被扶养人实际的情况;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


·微信的大家选择的一种交流工具,功能很强大,不少人进行聊天和购
    微信的您选择的一种交流工具,功能很强大,不少人进行聊天和购物,但是在微信被骗的人也很多,您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员。微信被骗的金额从几块钱到几万的可能都有...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处罚
    乘客抢方向盘怎么处罚乘客抢方向盘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会处以刑事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乘客在公共交通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