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张家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www.nj64.cn
.随着企业的用人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给予优秀员工的福利比例也随之增加,国家也对员工能够在企业稳定的发展做出了优待规定,完善了五险一金的基本保障体系,用人单位缴纳大部分,自己只要填补小部分,就能获得基本保障,那么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比例是多少呢?让带您了解张家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一、张家港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表现为什么!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2、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3、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4、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5、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二、如何确定单位为你到底缴纳的基数是多少!如果你每个月扣的社保, 那你的基数差不多就是扣除部分除以19%得到一个数值,然后你看看你工资是不是扣除这一部分,如果超出这一部分很多,那么很明显公司并没有承担起规定的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三、让我们看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基本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患病、伤残、失业、生育等原因,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中断就业,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国家福利。社保缴费基数指的是你以这个基数标准去缴费的。(相当于单位用这个作为你的个人工资标准,至于你真实的工资是不是这个,那就只有你知道了。)除失业保险之外,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仍同去年一样比例保持不变,其中职工个人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419元。以上便是关于张家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详细解读。我们可以看到相对于自己所缴的那一部分,企业单位在国家相关规定中,对于员工福利是有强制措施的,如果企业单位并没有给予员工相应的五险一金补贴,那么完全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希望看到这篇关于五险一金的文章能够给查询的朋友以帮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告男方重婚罪要走什么程序?
一、告男方重婚罪要走什么程序?告男方重婚罪要走的程序有:写诉讼状、提交到法院、法院审查、调查取证、开庭审理等,具体的办理情况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目前对抚养权存在哪些误区?
目前对抚养权存在哪些误区??目前对抚养权存在哪些误区?1、误区一:两岁以上的孩子由同性别的父母抚养针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我国《民法典》及...
·
没有结婚证能起诉对方要抚养费吗?
没有结婚证能起诉对方要抚养费吗?可以,孩子是你们共同的,虽然你们不是合法的夫妻,有责任和义务去抚养孩子扶养费用标准什么呢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
·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会的,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
离婚财产的纠纷哪些能起诉
??生活中,不少离婚夫妻会在财产分割上面产生纠纷,而此时当事人想到的解决方法就是向法院起诉。只能说对大部分的离婚财产纠纷来讲,诉讼确实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
·
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办理婚前财产就要提交一些材料。那么,婚前财产公证要什...
·
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不到场吗
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此时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最终也是可以判决夫妻离婚的。而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
·
一、公安机关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
·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