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申请专利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www.nj64.cn
申请专利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一、申请专利流程
1、提交申请,等待专利局的受理。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2、初步审查。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
4、实质审查。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
5、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专利权证书。
二、申请专利费用
具体费用以实际为准,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1、申请发明专利的标准官费是3450(包括申请费950和实质审查费2500),如果符合公司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1070,如果符合个人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560;授权登记时还需交纳255和授权当年的年费。
2、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标准官费是500,如果符合公司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150,如果符合个人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75;授权登记时还需交纳205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另外,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还需要额外的代理费。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有关申请专利流程及费用是什么的解答。相信您看到这,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从以上可以看出,申请专利还是会牵扯到很多的法律知识,并且专利的保护时间也是有期限的。所以,如果想更顺利的完成专利申请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专利,我们建议您,最好去找有关专业法律人士或者专业法律机构寻求帮助,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你的专利权力。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利归属是谁的?
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利归属是谁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
·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后才会有结果?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后才会有结果?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法》第五章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
·
改编使用费和著作权使用费规定是什么?
改编使用费和著作权使用费规定是什么?改编使用费和著作权使用费缴纳的对象是不一样的,改编使用费应当向改编人进行缴纳,著作权使用的费用向著作权人缴纳费用。两...
·
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著作权对于作家来说时间十分重要的事,那么,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如果著作权涉嫌被侵权,就会有相应的处罚,所以对于民事诉讼主体机显得尤...
·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多少年
想了解什么事发明专利权期限,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专利权期限。所谓的专利权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申请人享有的专利权的时间。申请人享有的专利权的时间是,从知识...
·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什么人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什么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
·
商标的撤销与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的撤销与无效的区别是什么?(一)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
·
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
·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多少年?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
·
商标侵权特别严重的可以取保吗
可以,但是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