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www.nj64.cn
近些年,交通事故频发,其中包括追尾,相撞,伤人等重大事故,也包括违章等小型事故,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能忘记及时处理,当想起来时交通事故已经过了处理期限,那么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具体介绍。
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1、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险公司有权不赔偿。
无过错《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要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如果和您相撞的人生活很拮据,您可能就不追究那个人的责任了,想着自己回保险公司索赔,可是,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在不幸出事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出事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时(最好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索赔。同时,双方事故一定要经过交警,多数情况保险公司只看交警的裁决单。
2、如超过3笔以上的违章没处理,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
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若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
3、如果是现场违章,没有处理第16日开始会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4、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我们都知道开车出门需要“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兼备”,但驾驶证的有效期却常常容易被人忽略——须知驾照过期后依旧驾驶车辆将被视为无证驾驶,除了面临交警的罚单之外,如果在驾驶过程中出了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交警查车,三单以上违章未处理的,扣行驶证;十单未处理的,扣车扣证。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我们提醒请您及时办理自己车子的违章,不要想着到年审时才交。
综上所述,由于当事人疏忽,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不仅会对当事人的经济上造成影响,也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日常出行,甚至会影响当事人对于车辆的使用,所以我们提醒您,交通事故发生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切勿拖拖拉拉,而损害了自身的利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有的父母子女因为长期缺乏交流
有的父母子女因为长期缺乏交流,而相处的时间也比较少,导致双方关系紧张,经常出现矛盾,甚至还有大打出手的情况。而此时,可能就有人想到了要与父母或者子女断...
·
应该怎么起诉交通肇事逃逸
应该怎么起诉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不能直接起诉,需要先报案。确定了肇事者的身份后,对方不赔偿的起诉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
·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
济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包含哪些费用
济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包含哪些费用1、医药费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或鉴定结论确定2、伤残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
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成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攀升。那么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
·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都有哪些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
·
2023年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怎么计算
2018年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怎么计算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
·
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交警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也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责任认定书的...
·
学校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
学校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孩子的安全一直是关注的重点,也是一所学校首要考虑的问题,在上下学上设立校车来保障学生安全。校车是专门为学生设计的客车,质量可靠...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是非常具有威胁性以及伤害性的事故,对于我们人身以及精神都有一定的威胁,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必须要给予相关的赔偿,法律已经搬出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