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谁出,起诉费是多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必需品,随之而来的是每年交通事故的数量也逐渐增加,受害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保障事故后的生活,聘请律师进行索赔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谁出,起诉费是多少?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谁出,起诉费是多少

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对方自愿承担这笔律师费的话,也是可以的。起诉案件每件费用与索赔额度有关: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照2%交纳。

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当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费用,律师在打赢官司拿到钱之后,再按先前约定的比例收费。

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对方自愿承担这笔律师费的话,也是可以的。

起诉案件每件费用与索赔额度有关:

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照1%交纳;

起诉费用可以申请由败诉方承担。

三、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注: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一般是由当事人自己出,也可由双方具体协商,然后由当地物价局的相关规定,在规定范围内,根据案件的难度进行收取,一般来说,案情复杂,难度大,涉及金额多的律师费也会相应增加,而起诉费用则是跟索赔金额有关,当事人聘请律师,可以更有效率的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索赔,确定索赔金额,以便及早的进行治疗。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即交通事故工伤,此时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关于交强险,有的车主比较关系保费,而有的车主则比较关心交强险赔偿范围。其实,这些都是交强险当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接下来,针对其中...


·油罐车肇事逃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油罐车肇事逃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油罐车肇事逃逸的法律依据是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司机们在开车时,一定遵守交规,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此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可能会死人。那么,在实践中,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


·什么是银行车辆抵押担保
    什么是银行车辆抵押担保一、什么是银行车辆抵押担保贷款?银行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取得的贷款。通俗来讲,就是贷款人...


·车祸死亡最高赔偿多少
    具体项目有,死亡赔偿金、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事故实际损失费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城镇...


·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
    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一、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


·高空坠物砸车责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砸车责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高空坠物是要负的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


·内幕交易罪判几年?
    现在股票证券市场如此发达,我国的股民也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想要在股市里面捞金,这就难免有些人动歪脑筋,想要知道内幕,从而进行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违法的,...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相应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逐渐加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相应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逐渐加大。而醉驾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所以我国现在严厉打击醉驾行为,只要醉驾被抓,就会面临...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