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送达方式有哪些?
www.nj64.cn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送达方式有哪些?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由受送达人签字
2、邮寄送达,挂号或特快方式邮寄送达
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收,放在其住处,记明情况,视为送达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送达方式和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越来越频繁的交通事故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纠纷,既然纠纷已经发生,那么合理的应对与解决才是当事人应当首先解决的问题,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要意气用事,按照法律的要求依法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的方式。因此,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多加留意相关的法规要求,当问题出现时才能合理应对。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汽车不买交强险的后果是怎样的
汽车不买交强险的后果是怎样的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
·
交通事故归谁管理处置,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处理交通事故有相应的管辖机关,但是不同情形的交通事故,其管辖机关也不同,那交通事故归谁管理处置?交通事故责任是需要承担的,那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本文将...
·
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交通事故赔偿是没有确定要赔偿多少钱的;主要结合受害者受伤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
·
现实交付简易交付两者有什么区别?
现实交付简易交付两者有什么区别?现实交付:就像平时买东西那样,卖方直接向卖方交付货物。简易交付:就是本来货物就由买方占有,买方直接支付货款,完成的交付...
·
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资料?一、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资料?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
·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就要求各司机在日常的驾车过程当中是要严格遵守的。有些司机总是想用自己的小聪明来蒙混过关...
·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规定可以双重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规定可以双重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
·
大型交通事故处理一般要20日
大型交通事故处理一般要20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
·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尽管许多城市已实施限制数量的政策,但仍有许多车辆在路上行驶。个人驾驶技术问题和一些突发事件会导致交通事故增加。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达...
·
一、交通事故误工可以请几天假?
一、交通事故误工可以请几天假?依据实际的医疗时间而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