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债券计算利息该怎么算
www.nj64.cn
公司债券计算利息该怎么算
一、怎样计算债券利息?
企业发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其计提依据是债券面值和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公式为: 每期应计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时间
二、怎样计算票据到期日?
票据到期日的计算分两种情形:
1、约定在若干月后支付的(以“月数”表示)票据。①月末出票的,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日为到期日。如:5月3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31日。②月中出票的,以到期月的同一日为到期日。如:5月2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20日。
2、约定在若干天后支付(以“天数”表示)的票据,应收票据的到期日计算为“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如:5月20日出票,70天到期,则到期日为7月29日。
三、怎样计算票据贴现利息?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不带息票据贴现: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
2、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例:2000年3月23日, 企业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元, 票面利率为6%, 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 5月2日, 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 银行贴现率为8%.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000×(1+6%/2)=10300(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由其贴现天数应为144天(30+30+31+31+23-1)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四、 什么是坏账?怎样处理坏账?
1、坏帐是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企业发生坏帐,造成坏帐损失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企业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①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②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③债务人较长时期内(如超过3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2、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3、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计算利息非常简单,只需将购买的面值和当前利率相乘即可。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票据利息时的情况分类,我们在计算之前要先弄清自身属于上述情况中的哪一种,在进行计算,如果发现自身所得利息与实际不符,可向相关部门提出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提醒,在计算债券利息时可以请相关律师在场指导证明。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凭证官司怎么打
是可以起诉的。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
·
存单质押出质人需要做什么?存单贷款质押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存单质押出质人需要做什么?存单贷款质押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一、存单质押出质人需要做什么?存单质押出质人需要跟其他抵押担保人一样,对于到期的债务负责偿还的...
·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一、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罚款通知单属于通知中的事务性通知,它是上级有关部门就某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做出违反相关制度后,以上级部...
·
什么是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的种类有哪些
免责条款简单的来说就是在合同中,可以实际免除一方法律责任的条款内容,这样的条款无疑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因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注意其中的免...
·
对方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
对方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
·
欠钱法院规定时间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规定时间不还怎么办?欠钱法院规定时间不还可以判决还款,然后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
·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一、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1、本次发...
·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应当在两年内提出追诉,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到交...
·
找不到借款人债务怎么办
找不到借款人债务怎么办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借款或者是无力偿还借款时会隐藏自己的行踪,让债权人找不到他。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找不到借款人...
·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