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医疗过错申诉书怎么写,程序是怎样的
www.nj64.cn
医疗过错申诉书怎么写,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过错申诉书
医疗过错申诉书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编)
被诉人:(单位名称)
请求事项:(具体写明申请仲裁的要求和事项)……。
事实和理由:(具体写明争议发生的事实经过,有关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请求事项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等内容)……。
此致
××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一般的医疗事故诉讼程序
1、起诉: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交纳起诉费,等待法院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受理:法院审核起诉材料,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通知应诉:法院经过审核,认为该案属于自己管辖,就会通知被告应诉。
4、开庭审理:受理后,审判人员会安排具体开庭时间。开庭后,原告、被告双方到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陈述最后意见等。
5、委托鉴定:如果在诉讼中需要对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申请人向法院递交鉴定申请书,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然后法院向相关司法鉴定机构送交委托鉴定函和需要的相关资料,等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
6、裁判:法院在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据进行认定,适用相关法律,作出裁判文书。
7、裁判文书的送达、上诉: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任何一方不服,15日内都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书生效。
8、二审:上诉后,二审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并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依法判决,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或者是发回重审;二审判决是终局判决,判决送达后生效;如果各方当事人仍不服,除非有符合申请再审的情况,否则不可以申请再审。
9、执行:如果赔偿义务人未在判决生效后规定日期内支付款项,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申诉程序:对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或者是在知道再审事项存在的6个月内提出。
医疗过错申诉书怎么写以及医疗事故诉讼程序在上文为您介绍了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总之,医疗过错鉴定是专门的技术服务,用来确定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院是否负责任。医疗过错的鉴定属于司法鉴定,所以医疗过错的认定对案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法官审理案件的依据。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怎么对医疗事故鉴定时间进行限制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是为了能
怎么对医疗事故鉴定时间进行限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是为了能够尽快的给出一个结论,让医疗事故纠纷可以得到尽快的解决。因此在对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会作出一些...
·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
医疗对于人们来说显得异常重要,您都知道的是以前医疗水平低,人们生活的幸福指数也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医疗保障也是正在完善,很多人想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工...
·
医疗过失比例以及补偿是什么?
医疗过失比例以及补偿是什么?医疗过失比例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
·
医学上不可以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有哪些一、医学上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有哪些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
·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一)医疗纠纷的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当前社会中,医患纠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当前社会中,医患纠纷事件数量急剧增加,医生与患者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媒体杂志中关于医患纠纷的事件报导不断出现,法...
·
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是怎样的
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是怎样的?一、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
·
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一般?
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一般有哪些?一、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一般有哪些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转学升学、或因门诊...
·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
·
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应该如何进行?
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应该如何进行?您都明白了一件事情是在我国法律上规定的一些犯罪行为主观上都是由于故意所造成的,但是像一些医疗事故还是可以有故意或...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