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足额赔付
www.nj64.cn
1 异地出险,需防止陷阱
车辆在异地出险,保险公司会让车主选择在事故发生地或者保险购买地点进行维修。一般来说,如果车辆的问题不会影响到行车安全,建议车主还是回保险购买地修车。
2 车辆超额投保,仍获足额赔付
车险投保需按车辆的实际价值去投保,保险公司会按一定的折扣率来逐年降低车辆的保额以及保费,车辆超额或者不足额投保,在发生意外时容易引起纠纷。为了减少理赔时的麻烦,建议车主按照车辆的实际残值为车辆购买保险。二手车在投保时,如果车主对车辆的实际价格存有异议,可以多询问几家保险公司的报价,或者请二手车评估员进行定价。
3 私换受损车壳,无须重新核价
据财产保险的原则,对于受损的财产,应该进行修复,只有在不能修复的情况下才进行更换或重置。这主要是避免受损财产在可以修复的情况下进行更换,从而加重保险公司的责任,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获得的利益大于实际损失。建议其他车主在车辆维修前先跟保险公司联系,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4 注明“赔偿限额”,还有免赔额
“赔偿限额”是产生争议的关键点。实际上假如车险代理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把免责条款跟车主详细解释清楚,纠纷有可能会避免。
5 离开座位,车上责任险还能生效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车上责任险是指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车载货物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
老人车祸一直卧床怎么赔偿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如果受害人本人行动不便,可委托近亲属或律师代理诉讼...
·
车祸去哪里做伤残鉴定
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
·
出车祸没钱医治怎么办?车祸赔偿标准有哪些
出车祸没钱医治怎么办?车祸赔偿标准有哪些发生车祸时,应立即送伤者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有些朋友可能会出现出车祸没钱治疗怎么办的问题,你可以与肇事方协商...
·
一、没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
一、没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交通肇事罪和解能够从轻处罚吗
交通肇事罪和解能够从轻处罚吗双方私下协商和解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肇事双方已经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如果已经履行完赔偿协议内容更好),且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这...
·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依据是什么?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
·
商业车险买哪些资料需要准备
商业车险买哪些资料需要准备买车险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办理保险业务时,一定要按照不同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带全相应的资料。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车主具体需要带哪...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负担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