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
www.nj64.cn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手上有一套闲置的房屋刚出租出去,就有人愿意花钱买房。房主本意当然是想卖房,但又顾及到出售已出租的房屋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那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已经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均可以上市交易。具体包括:
(一)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
(二)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
(三)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四)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五)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只要是满足上述条件,在已经取得了房屋合法产权的情况下,出售房屋并不涉及此房屋是否已经出租,也就是说,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出售的。不过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屋还要注意一些操作细节。
二、出售已出租的房屋要注意什么
已经出租的房屋,由于此时房屋出卖人与承租人具有出租的合同约定,受合同的限制,所以在出售此房屋时形成了房屋出售者也是房屋的出租人、房屋的购买者和房屋承租人三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要谨慎处理。在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屋时,有两个概念需要涉及,一个是“优先购买权”,另一个是“买卖不破租赁”。
(一)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
在出租合同的存续期间,如果租客满足了以下条件,都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并且是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须出卖人出卖其标的物房屋于第三人。不能是赠与、遗赠、继承、公用征收、征用等非因买卖而转移标的物,否则对他人的干预即属过分。
3、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4、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5、出租人须以一定的形式通知承租人。我国现行法律均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的房屋,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管是采取书面形式,还是采取口头形式,只要出租人将其意思表示传达给承租人即可。
所以,如果您正打算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屋,应该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承租人确认放弃购买的情况下才可以出租,如若不然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二)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一般来说,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的除外。
当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系争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由买受人承担。承租人也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对抗买受人对房屋处分的权利,不能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同时,出卖人未向买受人告知租赁事实,导致承租人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认定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从上文的介绍中了解到,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出售的。但在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屋时,一定要把该房屋承租人的意愿一起考虑,如果因未能向承租人说明房屋出售情况或未能考虑到承租人购买意愿而导致房屋出售宣告无效那就得不偿失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问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房产又在所有财产中占有非常大...
·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付全款,如今完全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之后,就剩余...
·
清水房房屋租赁合同
清水房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
·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风险的,而这些风险就会给商品房造成损害或者灭失,那这样的情况下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在房价飙升的今天很多人不得不选择租房来使自己居有定所,不过在日常生活中为了避免租房纠纷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在租房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是这房屋租赁...
·
上海买房社保不够怎么办
上海买房社保不够怎么办在上海的工作单位,每个月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后就可以买房,没有捷径。如果弄虚作假是骗不过去的。二、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1、已婚人士,...
·
夫妻现在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现在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
·
在我国年龄多少岁可以贷款买房子?
在我国年龄多少岁可以贷款买房子?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
·
房屋面积怎么算
房子面积计算规则为:商品房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面积计算方式为等于公共门厅和过道加电梯井加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加楼...
·
房产证不能过户敢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只有取得房产证之后才可以合法的上市交易,才可以办...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