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申请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技巧是什么?
www.nj64.cn
申请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技巧是什么?
一、申请工行个人消费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行个人消费贷款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质押、抵押、保证人担保的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在15日内答复借款人。
2、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3、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在可用额度范围内,可以随时支用,支用时填写贷款支用单支用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4、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贷款,其可用额度为银行的核定的额度与额度项下各笔贷款本金余额之差。借款人每次支用贷款后,可用额度相应扣减,借款人每次归还贷款本金后,可用额度相应增加。
5、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满前,应偿清额度项下贷款全部本息,并在偿清贷款本息后20日内到银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行终止。
三、如何提高个人消费贷款的额度?
1、消费贷款申请人的大额资产证明
消费贷款申请人的大额资产证明是银行审核中的一个加分项,即使借款人的条件一般,只是在私企工作,但如果借款人有多套房产或者车子的话,银行也会把借款人判定为优质客户,贷款额度会有一定量的提升。在一些银行,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能够提供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证明或是大额存单等资产证明的话,银行在批贷审核时会给予一定的政策照顾,贷款利率方面也会有适当的降低。
2、消费贷款申请人工作和学历
在银行放贷的审核中,消费贷款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和学历可是首要因素。银行是比较青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世界500强工作人员,上市公司、大型国企的工作人员。就拿消费贷款来说吧,一般条件下,无抵押贷款的额度是薪资的5到10倍左右,可是如果借款人属于银行青睐人员名单里的话,借款人的额度会提升到15倍,甚至能到30倍。学历的话,一般越高的学历就会有越高的收入,银行就会觉得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越强,借给借款人的钱自然就越多了。
3、消费贷款申请人个人征信
现在社会,消费贷款申请人个人征信已经成为银行和其他贷款机构放贷不可或缺的审核标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多次出现逾期的话,银行会觉得个人还款能力有问题,到时候不一定按时还款,所以就不会贷款给借款人。但是如果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良好,从来没有过逾期,每月都按时还信用卡,银行会觉得把钱借给这个人保险,银行反而会多放钱给借款人。
4、消费贷款申请人的银行流水
消费贷款申请人的银行流水也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考核借款人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们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会要求我们提供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并且收入证明至少要为还款月供的2倍以上。而银行流水,主要是指我们提供的自身收入流水,一般为工资收入详单。银行通常希望看到的是稳定且合理的银行流水,既要连续又要与收入证明相符合,忽高忽低的银行流水通常不被银行看好。
综上所述,申请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我们在贷款的时候,要掌握些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技巧,比如提供个人的大额资产证明、提供良好的征信记录及提供担保人证明等。并且,如果有较高的学历证明,也要提供给银行。总之,能够证明自己还款能力越强,银行给出的贷款额度也会越高,说不好还有利率优惠呢。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公司拖欠工资得证据有哪些
公司拖欠工资得证据有哪些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
·
劳动合同解除后
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
·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或者采用的施工技术有误,就有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
连续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一、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
·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时间不同,而当事人一定要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不利的后果。而实际认定工伤的时候,也...
·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您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可能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过有的人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之后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十分的满意。在劳动争议仲...
·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在生活中,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如果建筑物发生倒塌或者爆炸等事故,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巨大伤害。发包人为了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
·
工程质量纠纷赔偿时要把握的重点
工程质量纠纷赔偿时要把握的重点工程的质量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就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虽然无论是工程的施工方还是工程的使用方都是不希望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的,但...
·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分类有哪些?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分类有哪些?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
·
职工在羁押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职工在羁押期间工资如何发放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