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久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问题,通常都是指在在交通事故赔偿方面产生纠纷时,此时一方依法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问题。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计算,其他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所以,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相对较短。
从治疗结束或者做好伤残鉴定或者交警调解失败开始计算。
二、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赔偿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主要有三类情形,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
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都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交通事故如果您打算起诉解决,可以在治疗结束或者做好伤残鉴定或者交警调解失败之后提起诉讼,同时需要根据您需要主张的赔偿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支持,当然,您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为您办理,因为这样能省去您很多事,同时还能争取更多的利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怎么进行分配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说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标准和依据,相信您都会有很多话想说吧。其实,对...


·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
    有的单位对新入职的员工会安排其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此时肯定就会涉及到培训费,而这个费用通常是由单位承担的,担任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接下来...


·怎么对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划分
    发生交通事故后,并不是要由肇事的一方对事故承担全部的责任。此时公安交警大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区分当事人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现实中是...


·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呢?
    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呢?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对于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随着现在手机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我们的衣食住行也都需要通过手机来完成,比如说,订酒店、订机票、订外卖等等,可以说非常方便。但由于手机支付的出现,很多人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


·交通事故中是由交警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得
    交通事故中是由交警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现如今,您如果要出门去远方的话,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非常多的。并且我国对于交通建设也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和修正过程当中,国家也是想尽量的为人民提供一个更好...


·在我国提交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生活中,尽管现在各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安全是放在第一位的,可是各种意外总是难以避免。当员工发生了工伤,不论是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来说,都需要及时的去做工...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