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

很多人会在离婚诉讼中,诉请法院一起解决财产分割纠纷。但是法院做出判决对财产进行处分后,另一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这就包含不服离婚判决的情形。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或者其他原因在判决时未涉及到这些财产,或者是法院在调解时未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调解,调解书中未处理这些财产。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财产不能达成协议,发生纠纷的只能申请法院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审,以纠正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的错误。这是因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些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已经提及到,原审法院对这些财产应当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都属于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问题,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的程序予以解决,而不能再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申诉权,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二、离婚后多长时间内能起诉分割财产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2、在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3、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4、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离婚之次日起起算。5、不服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效为两年,自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去法院拿到一张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还比较简单的,当事人一般也都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判决中关于财产的部分,当事人经常发生争议。此时能够救济自己权利的办法,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然,要是的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的话,也是可以通过这样的方法来进行救济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一、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有效的,只要是双方都认可的公平的就有效。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


·一、结婚以后离婚的彩礼是否能够退还?
    一、结婚以后离婚的彩礼是否能够退还?结婚以后离婚的彩礼是能够退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宝宝2岁半离婚判给谁
    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孩子两岁半离婚也可能判给男方,也有可能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


·AA制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
    一份AA制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双方基本信息;例如双方姓名、性别、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2、定...


·在家搜出毒品犯罪既遂吗?
    一、在家搜出毒品犯罪既遂吗?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


·法律规定小三能够起诉重婚吗
    法律规定小三能够起诉重婚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


·法律规定抚养费应给到何时
    一、法律规定抚养费应给到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原则上,离婚夫妻中给予抚养费的一方对孩子有合理的探视权,探望孩子的时间或者是次数一般都是通过双方根据自己的生活或者是时间来商议就可以了。那么在法律规定...


·哺乳期能不能离婚,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通常孩子出生至一周岁期间就是哺乳期,在这段期间内,女性是比较脆弱的,因此我国《婚姻法》中也对女性的权益做出了较多的保护。要是这段期间内夫妻感情破裂了的...


·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该怎么处理
    在我国,私生子一般被多数人瞧不起,而之所以成为私生子其实并不是孩子的错,主要还是因为他的父母在没有办理合法结婚手续之前就剩下了他。但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