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山东医保报销比例

山东医保报销比例

现在在我们的生活中,会接触到很多种类的保险,医疗保险就是其中一种,医疗保险很普遍,在山东也不例外,买了保险,自然就是希望能够报销,山东医保报销比例您都清楚是怎么样的么?我们给您详细说说比例是怎么样的。

一、山东医保报销比例

山东省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社会保险水平很高。尤其是自2009年开始新一轮医改,已取得较大突破,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明显改善。本专题将着重介绍人们十分关注的山东新农合报销相关问题,包括2015山东新农合报销范围、山东新农合报销比例、山东新农合报销流程、新农合异地报销等等。据了解,山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比较完善,2013年,山东居民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93%,受益2.47亿人次。大病患者实际补偿比例提高了14.67个百分点。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逐步建立。

目前,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统一规划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累计采购基本药物45.84亿元,让利群众34.10亿元。2015山东新农合报销范围有哪些?山东省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从已经筹集的新农合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为参合农民购买一份商业医疗保险。参合农民患规定的大病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经新农合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此外,H7N9禽流感救治纳入2015山东新农合报销范围。据了解,随着山东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300元提高到350元,山东省将着力提高山东新农合报销比例,将比去年提高5%。平常说的山东新农合报销比例是指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因为有的药品、诊疗项目不在报销目录内,患者的实际报销比例可能要低。更多山东新农合报销流程、山东新农合报销范围、新农合异地报销及新农合二次报销等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建议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中民保险网投保商业保险补充社保不足。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以上就是我们给您整理的山东医保报销比例,在山东,基本上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都是这样的,如果有特殊情况发生就根据相关部门的指挥来报销,医疗保险在购买以后,是不能马上进行报销的,需要缴纳一段时间的费用,希望可以帮到您。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


·医患纠纷解决的四种途径是什么?
    医患纠纷解决的四种途径是什么?1.医院直接调解。找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纠纷办公室调解;2.第三方调解,即医调委调解。找各县(市、区)政府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


·新生儿死亡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新生儿出生率急剧增加,这就导致了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新生儿死亡率也日益剧增。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后,医院除了安抚家属的情绪外还应对事故错...


·西方医患保密协议适用范围有哪些
    西方医患保密协议适用范围有哪些呢?在医患关系中,经常有一些病人与医生签订的一些保密协议,这些保密协议是用来保护病人的一些个人隐私。西方国家在这一方面尤...


·医疗损害责任概念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概念是什么医疗事业是高要求高风险的行业,在发生紧急情况发生时,医务人员必须要对该情况做出判断和诊断,但是却难以避免因客观因素造成的进展问...


·非法行医处罚多少钱,非法行医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非法行医处罚多少钱,非法行医赔偿的范围有哪些我们都知道,非法行医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非法行医的,除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还要被判处罚金...


·医疗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注意哪几个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注意哪几个问题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医疗欺诈行为,可以向卫生局进行投诉。如果遇到医疗诈骗,如果数额较大,应当报警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