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当事人违约怎么办

合同当事人违约怎么办合同当事人理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但是事实上有很多人违约,那么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另一方该怎么办呢?当事人要注意索要违约金必须是由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约定,否则,当事人一方无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要索要违约金的话,对方应当如何支付违约金?一、合同当事人违约怎么办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二、违约后如何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1、违约金责任的构成:(1)违约行为发生,至于违约行为的类型,应视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2)原则上要求违约方有过错,或者是故意,或者是过失。2、违约金约定的无效(1)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消、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2)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紧的约定无效;(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都是部分无效。索要违约金时,要注意支付违约金要和损失相符合,可以适当增加、减少,这样可以体现合理性。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建议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最好请律师协助签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是什么
    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是什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关于三年合同到期该怎么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我们都能够知道是有一定的活动限制,尤其是对于那些在企业打工的人员,那么如果签订的三年合同到期了,对于拒签的情况,应该要怎么签呢,...


·合同诈骗50万可以和解吗
    不可以和解。刑事案件是不可以和解的,即使和解了的话,那么对方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方面会比较轻微一些,而且刑事和解制度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适用...


·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
    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一、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会自动作废,根据《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相关法条:第九条...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假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签订假合同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假合同虽然在最初会给对方带来生活的甜头,却也伴...


·水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水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水产品购销合同第一条品种和数量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固定期限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固定期限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方面所签订的具有一定期限的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


·法律是如何规定变更合同主体之诉?
    法律是如何规定变更合同主体之诉?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


·合同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