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车险先行赔付是有些保险公司车险行业较为重要的政策,这项政策执行已经有十多年时间,很多人对车险先行赔付条件不是很熟悉,即便是符合条件的车主也没有使用其条款,车险先行赔付其实是一项比较好的政策,对缓解车主经济压力,尽快拿到车险维修费用是非常有帮助的。
第一、涉事金额有严格限制
根据相关条款规定,满足车险先行赔付的条件必须要是涉事金额不超过两千元。超过两千元以上的事故,则必须要等到事故鉴定和责任划定以后,在进行按程序赔付,这是车险先行赔付的首先必要前提,也是您必须要掌握这一基本原则,这也是主要为了方便广大的小事故车主,这样发生小擦挂之类的事故,就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进行先行赔付,简单快捷,不至于让车主为了几百元而苦等多日,让保险的赔付更加人性化。
第二、维修支付已真实发生
这也是满足车险先行赔付的又一个必要条件,如果是车主直接还没有指出任何费用,就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车险先行赔付,那么也是将不会得到支持的,而且这种已经发生的维修金额必须要在保险公司制定的维修店使用,这也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一个基本原则,只要把握好了这个原则,车险先行赔付这个事情也就是变得更加容易理解了,这个情况也是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咨询了解。
第三、严格控制预付比例
对于车险先行赔付,保险公司也是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控制的,一般来说较为普遍的情况都是会先给予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赔偿,最多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剩余部分则会按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规定进行审核核实以后,进行赔付。而且这一赔付标准,还是必须要满足上述两项基本原则和条件以后,才可以进行赔付,对于这一原则相关法律法规也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车主朋友在车险先行赔付的时候,也要充分理解。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概括说来有3个条件,发生交通事故需赔付的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发生车辆维修行为必须在保险公司指定的4S维修店,在满足以上两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预支你30%的赔偿费最多不超过50%,经后续调查后支付剩余部分。所以车险先行赔付的条件还是比较严格的,车主在发生意外后预估需赔付价格符合条件后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再走其他程序。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


·免费搭车出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吗
    免费搭车出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吗一、免费搭车出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吗对免费搭车造成的损害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尚未有相关好意同乘的规定,最...


·车辆发生追尾事故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一)如是...


·交通事故责任方迟迟不赔偿怎么办?
    随着汽车在我国的逐渐普及,我国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也在不断的攀升。在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之后,有的责任人却以各种理由为由迟迟不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


·肇事逃逸车主和乘车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吗?
    肇事逃逸车主和乘车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吗?只有肇事逃逸的车主才会进行承担。1、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赔偿,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即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比较常见的,而此时为了对事故做出处理,同时也对伤者做出赔偿,就需要对伤者的伤残情况作出鉴定。那么这个伤残鉴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应交纳多少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应交纳多少诉讼费用一、离婚案件应交纳多少诉讼费用离婚诉讼费主要涉及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


·天津高空坠物砸车保险是否全赔
    天津高空坠物砸车保险是否全赔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久
    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关心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认为越早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那么就可以较快的处...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协议合同,以及办理企业中所需要的证件,其中劳动劳务关系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后续出现问题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