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债券的市场类别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市场类别都有哪些《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同,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这是公司法关于公司债券分类的规定。
各国公司法或证券法上,以及国际债券市场上,存在下列不同种类的公司债券:
1、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以公司债券是否记载持有人姓名或名称为标准,可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券持有人名称的为记名债券,反之为不记名债券。
区分两者意义在于:
(1)两者的转让程序不同。记名债券转让的,转让人应当在债券上背书,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有关事项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否则转让无效。不记名债券则经交付而转让。
(2)两者毁损、灭失时的补救措施不同。记名债券毁损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法院宣告其无效,由公司补发债券。而不记名债券则无法补救。
(3)两者付息时提示证券的要求不同。多数国家的公司债券采用附息票方式定期支付利息,记名债券持有人在领取利息时,不仅要出示债券,还要出示能证明他就是债券持有人登记册上载明的持有人的有关证件。不记名债券持有人可以凭息票领取利息,也可以凭债券领取利息。总之,记名公司债券便于发行公司管理,且安全性强;但债券转让程序比较复杂,不利于债券简便快捷地流通。正是基于记名债券的上述特点,如果债券的票面价值较高,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发行人选择发行何种债券需要考虑市场对债券流通的需求。
2、担保公司债券和无担保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以有无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担保公司债券和无担保公司债券。
无担保公司债券也被称为普通债券、信用债券,是以公司信用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担保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对债券本息的偿还提供物的担保或人的担保的债券。担保债券按担保的方式不同又可以分为,抵押债券、担保信用债券、保证债券、设备债券等。由于担保公司债券有物或人的担保,债券本息的清偿较有保障,而无担保公司债券的清偿只能依靠公司信用,因此,各国公司法对无担保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和条件要求严于担保公司债券。我国《公司法》对于无担保和有担保债券的发行要求没有作出区分,这点较为特殊。
3、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债券可否转换成股票为标准,可分为可转换债券与不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转换后,持券人由公司债权人变为公司股东。反之,不能转换成股票的债券就是不可转换债券。
4、参加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
以公司债券人所得利息是否确定为标准,可以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参加公司债券除可以获得一定利率的利息之外,还可以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非参加公司债券除获得固定利息外,不得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5、可赎回公司债券与不可赎回公司债券
在英美法系国家通常发行可以赎回的公司债券。可赎回的公司债券,是指公司有权在到期日之前收回债券,并清偿票据债务(通常为事先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以溢价收回),公司也可以在债券市场上购买自己发行的债券。
6、可上市的公司债券和非上市的公司债券
以债券能否在证券市场公开交易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债券分为可上市的公司债券和非上市的公司债券。前者指发行之后,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债券;后者即指发行之后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债券。
7、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记账式债券
以债券的形态为标准,可以分为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记账式债券。
8、国内公司债券与境外公司债券
以发行公司所在国为标准,分为国内公司债券与境外公司债券,《公司法》不适用境外公司债券。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的市场类别相对较多,但是发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其发行的市场类别。发行人在确认公司债券的类别后,需要携带该类别的相关材料到证监会进行核准,通过审核后才可对外进行发售。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


·罚款是否能抵扣罚金,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罚款是否能抵扣罚金?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是可以折抵相应罚金的。但如果颠倒过来,先前的行政罚款就不能...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贷款办理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贷款办理的相关事项有哪些?一、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是指在银行开立的定期存单在未到期之前,持单客户为...


·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
    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一、债权债务转让重组的区别债务重组一般是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时候和债权人协商改变还款的金额和方式,债权债务转让是债权人债务...


·欠人多少钱可以起诉他人
    没有数额限制,只要拖欠工资,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需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也可...


·个人之间借款他项权证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个人之间借款他项权证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他项权证,最常见的就是关于房产的他项权证,社会上有钱人很多,但是没钱的人更多,所以很多人买房子并不是一次性就付...


·一、老公欠赌债老婆需要还吗
    一、老公欠赌债老婆需要还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


·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就要继承债务。于是有的人就在问,放弃继承能
    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就要继承债务。于是有的人就在问,放弃继承能逃避债务吗?而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话,那么此时又该注意什么?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发行债券是很多公司用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由于公司债券比一般的债券的利率要高,因此很多人民都会选择购买公司...


·在我国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配?
    在我国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