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私募基金不准入房地产?

私募基金不准入房地产?一、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场运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畴,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但对于全面认识和深入探索市场运行规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前提假设、范式特征各不相同,在实际应用中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其中,基本分析属于一般经济学范式,技术分析属于数理或牛顿范式,演化分析属于生物学或达尔文范式。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二、私募基金不准入房地产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私募基金是可以进入房地产的。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为: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通常而言,在私募基金公司的成立条件当中,并没有说明私募基金不准入房地产,也就是说私募基金是可以入房地产的。当然,如果投资人想要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话,相关事宜还是应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这样才比较准确,以当地的文件为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什么?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


·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异地离婚如何办手续
    夫妻婚后在异地生活工作的,要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想要离婚,此时由于长期居住在他乡,他们可以在异地办离婚手续吗?如果可以,那么这个异地离婚手续又该如何办理?...


·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众所周知,当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时,企业会转让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破产企业员工如何安置?带着这样的问题...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撤销的规定是什么?一、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1、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违法征地听证会辩护意见可以起到作用吗?
    违法征地听证会辩护意见可以起到作用吗?可以的;辩护人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现在征地补偿款之所以能够持续的长时间的得到广泛关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在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步伐都是非常快的。既然决定要将...


·平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平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平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


·土地拍卖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土地拍卖流程包括哪些环节?对于开发商来讲,要想拿地盖房,首先得参加土地拍卖,竞得土地使用权。熟悉土地拍卖流程对于开发商相关负责人非常关键,因为只有拿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