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www.nj64.cn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目前离婚率也是逐年增长,越来越多的夫妻最后分道扬镳,选择了各走各的路。要知道,选择结束婚姻,并不只是一张证书就完事,还有许多相关的事情需要处理,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等。那么,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我国新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由此看来,困扰离婚夫妻的“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这一问题其实并没有那么难。关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分配,首先要注意区分财产获得的时间,以及财产的性质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了解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在财产分配时的权益。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探望权的限制
依据《民法典》第1086条第3款的规定,夫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的探望权,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
·
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
子女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实质上也是父母本身的义务。那夫妻离异时,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后,由于一些情势,子女抚养权会发生变更...
·
其实在诉讼离婚中
其实在诉讼离婚中,最多的纠纷就是在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判决。但是,如果是未婚分手孩子归谁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
新婚姻法情侣抚养权该怎样判定
社会的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现在未婚先孕的普遍现象存在的当今社会,国家对于《婚姻法》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在未婚的两人中,孩子是最...
·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吗?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吗?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
·
诉讼离婚第二次判离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在准备上面不充分,也不清楚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往往导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这样也就会出现第二次起诉离...
·
在家搜出毒品犯罪既遂吗?
一、在家搜出毒品犯罪既遂吗?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
·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孩子归属
军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归属该如何确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
·
浙江省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子女应该是一个家庭的中心,但当父母离异时,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是很关键的,关系到孩子的未来成长,一般来说,孩子未归属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并定期探视子女,...
·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赔偿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