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伤纠纷辩护流程
www.nj64.cn
工伤纠纷辩护流程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身体可能会受到一些伤害,面对这种情况,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如果对工伤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可以申请工伤纠纷的辩护,来维护合法权益。工伤纠纷辩护的流程有哪些呢?一、工伤纠纷如何辩护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如果对工伤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建立劳动关系后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并持有劳动合同文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劳动合同文本的一定要提高维权意识,及时收集能够证实劳动关系的相关凭证。另外一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从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计算,发生工伤后一定要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可能会对维权造成很大的障碍。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不是,则不属于工伤。但是,工地有过错的,也应当赔偿。不过,工伤和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不同。七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3个月工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应当享受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侵权责任的赔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乘以七级伤残的赔偿系数40%。二、工伤纠纷辩护处理程序1、进行工伤治疗;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3、申请工伤认定;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首先要进行工伤的鉴定,然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作为劳动人员,应该要注意的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在以后发生工伤的时候,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违法?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违法?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不违法,因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他能够非常自由的选择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特点的这样一种工作方面的劳动者,因此...
·
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有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有哪些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
·
个体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问题,其实现在是比较严重的,尤其是个体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更是恼火,因为此时可能并不存在正规的公司,仅仅是个体老板随意招人来工作。那这...
·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定会判刑吗
一、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定会判刑吗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要看是否满足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进而确定是否会...
·
没有劳动合同开除有工资支付吗?
没有劳动合同开除有工资支付吗?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1、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
·
新员工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目前困扰年轻人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新员工入职需要注意什么,作为职场新人而言,一言一行对于以后的影响也会是极其巨大的。刚入职的新人,如果在无意中冒犯了职场...
·
患病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虽然我国的劳动者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其实劳动者还是处于一个社会弱势地位的。很多的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以后,大多数...
·
对工伤认定不服多长时间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工伤认定不服多长时间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对工伤认定不服多长时间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工伤认定不服多长时间内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书以后的6个月之...
·
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派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派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一、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派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需要派遣单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行政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辞退员工,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