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怎么分级的?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怎么分级的?

说到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相信很多人可能连听都没有听到过,确实这个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最新提出来的概念。它将医疗过错的责任大小分为ABCDEF几个等级,每个等级对于的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怎么分级的?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怎么分级的?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

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2、医疗过错参与度7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错所致,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

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是医疗过错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共同作用所致结果,且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原因竞争”,法学上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

4、医疗过错参与度2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出现起到诱发、促进、加重等作用,法学上为事实之因果关系;

5、医疗差错参与为0%。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与医疗差错无关联或不存在医疗差错,法学上为无因果关系或无自然关联。

A级:损害后果完全由其他因素造成。

B级: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C级: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D级:损害后果由医疗过失行为和其他因素共同造成。

E级: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F级: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医疗过失参与度对照表

划分等级理论系数值(%)责任程度参与度系数值(%)

A0无0

B10轻微1~20

C25次要20~40

D50共同40~60

E75主要60~90

F100全部90~100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便是对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怎么分级的?问题的简单介绍,确实作为一个新概念,司法鉴定医疗过错的认定被医学界和法学界所认可,同时对于就诊人来说也是非常的公平的,同时可以方便司法机关对案件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怎么写?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怎么写?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医院乙方:________鉴于患者________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处治...


·医疗期满后合同到期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医疗期满后合同到期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一,医疗期满后合同到期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延续到医疗期满,如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得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


·北京医保报销条件及材料
    在我国,医保还没有完全的完善,国家正在一步一步的完善医保,使得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医保。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当你个人身体受到伤害时。只要你办理了医疗保险,...


·医疗纠纷中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医疗纠纷中的连带责任是什么一、相关概念介绍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


·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在上海这个高压城市中,对于这些职工而言,医疗,住房,养老等等
    在上海这个高压城市中,对于这些职工而言,医疗,住房,养老等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所以五险一金带来的福利就更受职工的关注,那么上海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有...


·投诉医院去哪个部门
    在与医院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对于医院投诉的问题,参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一般来说,根据...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减免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减免规定是什么一、鉴定费用的减免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人?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人?(1)直接责任人员:指责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对不良后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2)间接责任人员:指责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