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欠债不还找家人还可以吗?有哪些

欠债不还找家人还可以吗?有哪些解决方法?一、欠债不还找家人还可以吗?
(一)如果欠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亲属是没有替其还钱的义务的。
(二)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向其妻子主张。
二、欠债不还的解决方法
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一)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二)起诉
起诉的大概流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三)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欠债不还找家人还可以吗,以及相关解决方法的具体介绍,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会遇到借钱的问题,有时也会发生借钱不还的情况,对此,很多人都感到束手无策。基于此,我们建议您,如果发生借钱不还的情况,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个人借款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保证能够准时的还款。但是难免会出现借款之后还不上款的情况。所以我国法律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陈述...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一般来说,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相互转让时,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受让人未按合同期限内付清股权...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一、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概念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情况下借钱也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情况下借钱也要承担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怎么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怎么执行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


·疫情期间延迟还款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疫情期间延迟还款的适用对象是什么?借员只能针对特定的人群延期支付,根据银保监会的通知,以下四类人员可以合理延期支付:1、受感染人员。2、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吗?
    您都知道关于借债需要保证人。借债人,以及债务人三种人组成,那么这时候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吗?如果不行是因为什么?您对于保证人以...


·在我国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在我国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


·婚内一方债务离婚由谁负责
    婚内一方债务离婚由谁负责一、婚内一方债务离婚由谁负责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夫或妻...


·拆迁款都是给户主一个人的吗
    拆迁款都是给户主一个人的吗一、拆迁款都是给户主一个人的吗农村征地拆迁都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别的情况,拆迁款都是给户主本人,由户主拿去再分配,如果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